关于开展西藏自治区网信工程系列202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藏人社办〔2026〕146 号)要求和工作安排,现将2026年度全区网信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全区各级网信部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注册地为我区范围内的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中从事网络生态治理、网络舆情管理、网络内容建设、网络信息技术服务等相关工作且符合评聘上一专业技术职务基本条件、学历及资历条件、能力业绩条件和破格申报相关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含外聘人员)。

(二)在我区从事网络生态治理、网络舆情管理、网络内容建设、网络信息技术服务等相关工作的在职在岗且符合参加“双定”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援藏1年及以上,在我区从事网络生态治理、网络舆情管理、网络内容建设、网络信息技术服务等相关工作的在职在岗且具备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援藏专业技术人才。

(四)在我区从事网络生态治理、网络舆情管理、网络内容建设、网络信息技术服务等相关工作的在职在岗且具备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

(五)取得非工程系列职称或工程系列非网信工程系列职称人员,在我区从事网信工程专业工作1年及以上,转评本系列同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评审。

二、申报条件

按照《西藏自治区网信工程系列职称评价标准》(附件1)执行。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

本次职称评审以线上申报和线下申报同时进行的方式进行。

1.线上申报:登录
http://221.13.83.35:8001/ggfwpt/xz/home(西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才公共服务平台)逐级上传评审材料。初次申报时间为2026年8月10日至9月5日,修订申报时间为9月6日至9月30日,逾期将不再受理。线上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平台技术人员(0891-6125119)。涉密材料严禁在线上申报。

2.线下申报:请各地市、各单位务必于9月30日前按要求将评审材料报自治区党委网信办评委会办公室(拉萨市城关区农科路7号1001办公室,0891-6591001)审核,逾期将不再受理。

四、申报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资历年限计算截止到2026年12月31日,业绩和学术成果获得时间、学历学位或继续教育学时取得时间等截止到申报结束时间即2026年9月5日。申报人员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的,将在规定期限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报工作结束后禁止补报相关材料。

(二)审核推荐。审核推荐工作实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对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单位内部对推荐人员的基本情况、业绩和学术成果、所在单位评价、附加分等认定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纪检监察部门出具党风廉政意见,按管理权限将申报材料逐级分类上报。区(中)直单位、国有企业由人事部门审核推荐,地(市)单位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推荐,民营经济及社会组织由用人单位、人事代理机构或单位工商登记注册地同级工商联合会审核推荐,并出具委托评审函提交评委会。相关材料于9月30日前报自治区党委网信办评委会办公室。

(三)组织评审。网信工程系列初级职称采取认定方式,高级、中级采取评审方式,为确保评审质量,此次网信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含正评、转评)通过率不超过80%、中级职称评审(含正评、转评)通过率不超过90%。根据有关规定,“双定”人员、援藏人才和民营企业人才评审时,单独分组、单独确定通过率。评委会办公室复核申报人员基本条件和申报材料,审核合格后提请高评委召开评审会议,并组织评议、答辩、投票等。完成评审工作当日,评审结果将在西藏自治区党委网信办及申报人员工作单位进行公示。

(四)组织考察。对通过评审且经公示无异议的参评人员由评委会办公室组成考察组对其进行考察或者委托参评人员所在单位组成考察组对其进行考察。考察采取申报人员单位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等方式进行。全面考察评审通过人员的政治表现、业绩能力和勤政廉政等情况。

(五)资格确认。评委会办公室将评审结果、考察报告和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形成相关情况报告并提请自治区党委网信办职称评审委员会研究,根据评审权限和评审范围对评审通过人员研究审定后进行资格确认,并及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印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通知正式文件,由本人在线上申报平台自行下载职称资格证书。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人员需报送材料

1.《2026年度西藏自治区网信工程系列职称评审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一、二、三)》(附件2,须另附可编辑的电子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附件3,一式3份,统一使用A3纸印制,双面打印小册子装订,手写原件上报,复印无效);

2.《申请书》;《个人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4);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或文件)、聘任证书(或文件)、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4.有效期内的职称政治考试合格成绩单或政治免考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5.有效期内的职称业务考试合格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

6.任现职以来的个人思想业务工作总结及每年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7.任现职以来的业绩和学术成果原件或复印件;

8.任现职以来的奖项、荣誉证书(或文件)原件或复印件;

9.破格申报相关材料(仅破格申报人员提供)。

以上材料,除第1项以外,其余材料按序号顺序排列后装订成册书本样式(一式3份),其中,封面、封底统一用A4白色封面纸(皮纹纸)胶装,如有涉密材料,请在封面注明涉密等级;正文双面印刷;侧面(书脊)注明申报者姓名、申报职称及专业方向;由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骑缝章。

(二)推荐单位需报送材料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业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须加盖单位公章);

2.用人单位出具的推荐公示结果、政工人事部门出具的政治品行考核意见、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党风廉政意见(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3.用人单位出具的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使用、空缺情况说明,人社部门出具的核岗情况说明(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4.《2026年度西藏自治区网信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推荐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5,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另附可编辑的电子版);

5.《西藏自治区网信工程系列正高级、高级、中级职称评审量化计分表》(附件6,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另附可编辑的电子版)。

推荐单位须将上述材料按序号顺序排列后,连同申报人员报送材料一并报自治区党委网信办评委会办公室。

申报材料必须完备、详实、规范。用人单位审核申报材料原件后,须在申报材料复印件上签署审核意见(“已审核,与原件一致”)、审核人姓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中,援藏干部申报材料派出单位和受援单位均须签字盖章;否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不予认可。违反政策规定、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藏人社发〔2018〕185号)相关规定对申报人及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附件:

1.西藏自治区网信工程系列职称评价标准

2.2026年度西藏自治区网信工程系列职称评审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一、二、三)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

4.个人申报诚信承诺书

5.2026年度西藏自治区网信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推荐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6.西藏自治区网信工程系列正高级、高级、中级职称评审量化计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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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网络安全

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8月7日

来源:网信西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