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居住小区凉亭偶遇两位昔日工友,二人同年出生,于1978年一同进入纺织厂工作。此后,其中一位转至街道办,成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另一位则留守至国企改制后退休。
本月核对养老金时发现,二者待遇相差逾三千元。老周(事退人员)目前每月基本养老金为6280元,职业年金为870元,加之年底补贴,月综合收入接近8000元。老郑(企退人员)每月养老金为3120元,扣除降压药及定期复查费用后,所剩无几。
许多年轻朋友或许对此感到不解:2014年养老制度已实现并轨,为何差距依然如此显著?问题的核心,在于“视同缴费”这一概念。
一、同样40年工龄,视同缴费年限相差20年
所谓视同缴费,是指在养老保险制度正式建立之前,国家认可的连续工龄,即便未实际缴纳费用,亦视同已履行缴费义务。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多数省份于1992年至1996年间启动个人缴费。在此之前,仅国有企业、县以上集体企业的正式固定工,其连续工龄方可计为视同缴费年限。这意味着,一位1986年进厂、2026年退休的企业职工,若当地于1996年建立个人账户,其视同缴费年限最多为10年。
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自2014年10月起才开始缴费,2014年9月之前的工龄则全部计为视同缴费。同样于2026年退休、工龄为40年的事退人员,其视同缴费年限可达27年甚至更长。同样拥有三四十年工龄,企业退休人员视同缴费年限仅为5至9年,而事退人员可达20至25年。相同的历史贡献,核算标准却相差三倍以上。
二、不仅年限存在差异,缴费指数亦非统一标准
视同缴费年限仅为第一重差距,第二重差距在于视同缴费指数。企业退休人员的视同缴费指数,绝大多数省份统一按1.0计算。而机关事业单位的视同缴费指数,则与职务职级挂钩,科级为1.3,处级为1.6。两项因素叠加,差距显著扩大。以工龄38年、同一地区退休为例,企业退休人员视同缴费年限10年、指数1.0,过渡性养老金约为1056元;事退人员视同缴费年限27年、指数1.0,过渡性养老金则高达2851元。仅过渡性养老金一项,即相差1794元。若再考虑职级带来的指数加成,差距将进一步扩大。
此外,尚有第三重差距——职业年金。事退人员的职业年金为强制缴纳,覆盖率接近100%,目前退休人员每月普遍可领取800至1200元。而企业退休人员的企业年金,全口径覆盖率仅为23%。这意味着事退人员相当于多领取一份“第二养老金”,而大多数企退人员则缺乏此项保障。
三、制度已并轨,差距为何依然存在
许多人认为,2014年并轨之后,待遇将逐步拉平。然而,并轨统一的是计算方法,而非计算数据。算法虽相同,但输入的数据——视同缴费年限、缴费指数、是否存在职业年金——却存在天壤之别。以利息计算为例,本金100万元与本金10万元,即便适用相同利率,其利息结果亦不可同日而语。
全国企业退休人员月均养老金水平为3600至3782元,但中位数仅为3000至3100元,45%的企退人员月收入低于3100元。事退人员基本养老金月均水平为5870至6148元,加上职业年金后,综合收入可达7500至8100元。双方平均差距接近两倍。
四、统一标准,面临哪些困难
统一视同缴费核算标准,主要面临两大难题。第一,财政压力巨大。全国存量企业退休人员数以亿计,若统一按事退标准重算并补发,所需资金规模极为庞大,各级财政短期内难以承受。第二,制度惯性过强。两套体系已运行数十年,涉及大量已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制度调整牵一发而动全身,难以实现一刀切。
值得关注的是,2026年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已全面上线,31个省份统一执行国家标准进行退休和工龄认定。全国人大代表郑功成亦明确建议,在“十五五”期间实现统一视同缴费依据、统一待遇计发办法。改革方向已明确,但尚需时日。
五、公平,是制度最应坚守的底色
老郑等企业退休人员的诉求,实则并不复杂。他们均曾长期足额缴纳社保,所求并非“拉平”,而是“同等付出不宜差距过大”。视同缴费这一历史阶段,承载着老一辈劳动者最为宝贵的青春年华。他们当年在车间、矿井、工地挥洒汗水,为国家工业化奠定了坚实基础。如今步入晚年,只期望自己曾经的付出,能够得到制度层面同等的尊重。一碗水端平,乃天经地义。制度可以渐进改革,但公平的底色不可缺失。期盼在不久的将来,每一位为国家建设付出过努力、流过汗水的退休老人,在养老金核算时,均能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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