泄露报价收受114万!借同学账户走账,“泄密型”商业贿赂案宣判
上海一家企业收到匿名举报,一起已经结案两年的劳务外包招投标贪腐线索被揭开。原采购部经理周书豪利用职务便利,将投标报价区间泄露给意向企业,帮助对方以微弱价格优势中标,收受贿赂共计114万元。
为掩人耳目,周书豪没有使用本人及亲属银行卡,先后找两名大学同学账户代收赃款,对外谎称存放“私房钱”。中间人齐佩骏以“居间介绍费”名义收取228万元,将其中一半分给周书豪。
到案后,二人企图以“只是违纪”“属于合法居间服务”为由开脱罪责。办案机关依托时间线、招投标操作记录、完整资金流水形成证据闭环,戳破辩解。周书豪全额退缴赃款,两名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
2026年3月法院判决,周书豪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获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0万元;齐佩骏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该案属于典型“泄密型商业贿赂”,无粗暴干预评标行为,隐蔽性极强。随着新规落地,非国家工作人员贿赂犯罪入罪门槛降至3万元,招投标领域灰色操作刑事风险显著提升。
信息来源:《方圆》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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