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分历史剧《大明王朝1566》里,严党为填补国库亏空,在浙江推行“改稻为桑”:稻田改桑田,丝绸出口换白银。结果稻田被毁,粮价飞涨,淳安、建德等地几近民变。一道政令,几乎把一个省推向绝境。

改稻为桑”是虚构的,而真实的历史中,一场相似的变革在万历朝上演——不是在江南,而是在京畿;不是改稻为桑,而是改旱田为水田。

官员徐贞明上疏倡议在北方开发水田江南籍内阁首辅申时行力主此事。但北方权贵群起反对,最终神宗下旨,已开垦的水田“尽撤堤毁防,斥为闲田”。

一场惠及京畿的良策,最终输给了南北地主的利益纠葛。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本文正文摘选自“长城砖”第三辑

《明代政争探源》

郑克晟 著 孙卫国 修订

因篇幅原因,内容、注释有省略。

围绕着京东水田问题,统治阶级内部展开了一场激烈的争论。这是江南地主与北方地主在万历中期开展的一次激烈斗争。在这次斗争中,内阁首辅申时行的态度值得重视。

申时行,江苏长洲人,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状元。万历六年(1578年),因得张居正赏识,遂入阁任东阁大学士。张居正死后,又继张四维任内阁首辅。他为人“务为宽大”,左右逢源,是个世故极深的老官僚。自张居正后,内阁阁权较重,申时行处于皇帝与太监之中,多能相安无事。

当时申时行为首的一派,对徐贞明的主张(注:在北方尤其京畿地区推行水田,详见本书前文。)表示支持。他在万历十四年(1586年)三月,曾上疏:

畿辅之区,荒闲弥望,而顾弃之不耕,废之不用,徒使势力之家占为己有,而不佐公家之急。利不在国,又不在民,岂不深可惜哉……夫水利田土皆州县有司之事。按《大明律》:荒芜田地有罪,失时不修堤防有罪;今以荒芜不修谓之便民,以垦田兴利谓之害民,不亦左乎?然而为此说者,其故有二:北方之民游惰好闲,惮于力作;水田则有耕耨之劳,胼胝之苦,不便一也。贵势有力之家,侵占甚多,不待耕作,而坐收其芦苇薪刍之利;若开垦成田必归民间,必隶有司,使坐失已成之业,不便二也。然以国家大计较之,则不便者小,而便者大矣。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清 陈枚《耕织图册》(其一)(局部)

申时行主张这些地区“可开水田,如江南耕耨法,岁收自倍。而徐尚宝贞明主其说,具在《潞水客谈》,余深是之”。(注:徐贞明著《潞水客谈》,书中有在北方推广水田的主张。详见本书前文。)

申时行的这种担心是有根据的。正如他后来所承认的,一些“北人官京师者,倡言水田既成,则必仿江南起税,是嫁祸也,乃从中挠之”。

果然,反对的呼声随之而起。一些北方籍的御史反对尤力,“而中官在左右者,多北人,争言不便”。“中原士夫深为子孙忧,(对水田)恨入心髓,牢不可破。”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清 陈枚《耕织图册》(其一)(局部)

实际情况也确实如此。当时天津附近诸州县,尽管地“多卑洼”或“沮洳弥望”,但这些土地并非闲田,而大多为勋戚及太监所拥有

这里试举几例:

第一,正德时,太监刘瑾在天津附近占地一千顷;宝坻县七里海地方,本有荒地二万一千多顷,多为宪宗时太监汪直及武宗时张永所霸占,建立无数庄田。

第二,嘉靖时,永福长公主(孝宗女)在宝坻、武清等地占田千余顷,其夫驸马邬景和“占收武清三角淀渔课”,“贪饕无已,牟利旁县”。“三角淀系坝东马房草场地”,后被“奸人孙惠等投献拨置”与勋贵所有,因而遭到朝野人士的非议。

第三,嘉靖后期,世宗赐给他最小的女儿嘉善公主蓟州牧马草场地二千五百九十五顷。

其实,徐贞明也知道开发水田会影响勋贵们的利益,所以他在建议于北方开发水田时,就明确说,北方“若如吴越人田而耕之,则利十倍于苇”。因此,“即捐其一以与势族”,使他们的利益“不失其旧入”,势家还有什么遗憾呢?田由种苇而改种水田同样可以得到利益。“而豪右之利,亦国家之利也”,所以应当“官为倡率”,起个组织和倡导的作用。“豪右从而兢劝于其间”,“则借豪右之力,以广小民之利”。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清 陈枚《耕织图册》(其一)(局部)

尽管倡导水田的人如此让步,但发展水田的主张,仍然遭到北方勋贵们的极力反对。其中的代表人物,就是福建监察御史王之栋。

王之栋是北直隶宁晋县人。他对徐贞明的主张提出“不可者十有二事”。其中主要强调两点:一是治河兴修水利之不可能。他说:“惟滹沱一河为真定大患,询诸父老,谓此河决不可以人力治者”(第一条);一旦“征派分出”,必致“地方滋扰”,“且淤沙害田,难资灌溉”(第四条);万一“引流入卫”不成,“恐妨运道”(第七条)。

二是费用太大。唯恐“供费浩繁”(第十二条),使得“费少不敷,必资剥削,恐生民怨”(第五条)。如果真是“群聚不遏,勤劳不息”,或是“工夫鳞集,蹂躏为害”(第十条),则“恐致他变”(第六条)。

堂堂皇皇说了一大篇,娓娓动听,实际上并没有说出心里话。他的真心话在第九条,即“减价易地,夺民业生怨”。这是因为徐贞明主张由国家出面组织开辟水田,水田则要求连成一片。如果一些土地属于勋戚或私人的,而由政府给予适当报酬收回或换地,必致涉权贵们的利益。所谓“夺民业生怨”者,实际不是指老百姓“生怨”,而是指这些权贵“生怨”。这才是王之栋意见的实质所在,其言闪闪烁烁,说是“其他不敢臆说”,其实还是说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清 陈枚《耕织图册》(其一)(局部)

由于勋贵、太监们的极力反对,神宗也动摇了,于是在万历十四年(1586年)三月下了一道谕旨:“近开水田,人情甚称不便,不宜强行……昨御史(王之栋)既言滹沱河难治,宜且暂停……南地温润,北地咸燥;且如去岁天旱,井泉干竭,水田如何可做?”随后又说,“若开垦荒田,则蓟州等处开成已五六万顷,不宜遽罢”。过了两天,又重申:“国家举事,当顺人心,这垦田水利既称不便,先前踏看时,何不题请停止?以致轻动扰民……水利事务,着遵旨停罢,(徐)贞明即便回京。”

这时,一些科道官曾纷纷向皇帝反映,“谓京东地方田地荒芜,废弃可惜,(应)相应开垦。京南常有水患,每大水时至,漂没民田数多,相应疏通,故有此举”。但为时已晚。大学士申时行等这时亦“恐违内臣意”,也迎合他们说,“臣等愚意,亦只欲开垦荒田,不欲尽开水田”。“时(水田)开垦已成,收获甚富”,而当神宗切责尚宝“以扰民”的诏令一下,当事者乃“尽撤堤毁防,斥为闲田”。于是徐贞明等的合理措施,“垂成而废,良可惜也”。明末清初史学家谈迁在评论这件事时,也归结为:“盖诸阉多北人,虑(水田)且仿江南起税,倡言挠之。”……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清 陈枚《耕织图册》(其一)(局部)

尽管如此,直隶一带的水田,依然有所开发。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十月,皇帝一次诏告天下:“近京涿州、房山、良乡、天津、玉田、丰润及山东、山西处渐开水田。往往既垦成熟,被势豪及经管地主混占告夺,以致人心不固,地利不开。今后势豪再有混占,许被害奏告,重处地主。”这充分说明,勋贵地主等反动势力,是生产力的破坏者,而北方的劳动人民却是开辟水田的重要力量。

京东水田之开发,系当时颇有影响的一件大事,曾引起时人及后世的许多议论。万历时王士性在其所著《广志绎》中说:

江南泥土,江北沙土,南土湿,北土燥,南宜稻,北宜黍、粟、麦、菽,天造地设,开辟已然,不可强也。徐尚玺贞明《潞水客谈》:欲兴京甸为水田。彼见玉田、丰润间有一二处水田者,遂概其大势。不知此乃源头水际,民已自稻之,何待开也。即如京师西湖畔岂无水田,彼种稻更自香馥,他处岂尽然乎?余初见而疑之,犹以此书生闲谈耳,不意后乃径任而行之。无水之处,强民浚为塘堰,民一亩费数十亩之工矣,及塘成而沙土不潴水,雨过则溢,止则涸。北人习懒,不任督责,几鼓众成乱,幸被参而其事中止也。余又闻沈大宇襄于直沽海口开田百顷,数载,入册升科矣,一夕海潮而没。固知天下事不可懦而无为,尤不可好于有为,事至前,不得已而应者,方为牢矣。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清 陈枚《耕织图册》(其一)(局部)

清陆耀(吴江人)《切问斋文钞》卷二○载赵一清《书徐贞明遗事》:

北人未习水利,惟苦水害,不知水害未除,正由水利未兴也。盖水聚之则为害,散之则为利。今顺天、正定、河间诸郡,桑麻之区,半为沮洳,由上流十五河之水,惟泄于猫儿一湾,欲其不泛滥与壅塞,势不能也。今诚于上流疏渠浚沟,引之灌田,以杀水势;下流多开支河,以泄横流;其淀之最下者,留以潴水,稍高者皆如南人筑圩之制,则水利兴水患亦除矣。

清末李慈铭曰:

徐贞明之议京东水利,实万世策,而良图莫究,深可惜也。元世虞文靖不能创于前,国朝怡贤亲王不能成于后,畿辅千里,永为瘠区,仰食东南,殆将终古。

他们都以各自所处的环境,对这一事件发出不同的呼声。

(完)

本文摘选自本书第十五章“围绕明末京东水田的一场斗争”第一节“万历年间关于京畿地区种植水田的争论”之“统治阶级内部关于京东水田的一场争论”。因篇幅所限,部分内容、注释省略。

注:本文所使用古代书画图片均来自于网络,若与实际情况不相符或存在侵权行为,请后台私信联系删除!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点击图片跳转购买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