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消防设施配置不达标 济宁市任城区水韵城红黄蓝幼儿园被罚款5000
近日,济宁市任城区消防救援局在消防安全专项检查中,查处济宁市任城区南苑街道水韵城红黄蓝幼儿园消防违法隐患案件,出具济任消行罚决字(2026)第001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幼儿园处以5000元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同时参照国家消防救援局《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山东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施细则》相关裁量标准,任城区消防救援局依法对该幼儿园作出罚款0.5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
农残检验材料不合规微山县一幼儿园受到行政处罚
为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守护幼儿饮食健康,微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大校园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在执法检查中发现微山县马坡镇英禾幼儿园存在食品安全相关违法行为,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经查,微山县马坡镇英禾幼儿园于 2026 年 5 月 7 日,从邹城市彬晨蔬菜批发中心购进 7.75 公斤黄瓜作为食品原料,购进单价 2.4 元 / 公斤,该黄瓜用于园内幼儿餐食,不单独收费。该幼儿园虽开展进货查验、留存供货方营业执照、购货单据及农残检验表复印件,建立进货查验台账,但所提供的农残检验表未标注农残具体检测项目,不属于合格证明材料。本案货值金额 18.6 元,无违法所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5 修正)》相关规定,微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微市监处罚〔2026〕175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于 2026 年 7 月 9 日对微山县马坡镇英禾幼儿园作出罚款 5000 元的行政处罚。(来源:济宁二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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