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是濮阳离婚案件中法定的判离情形之一,但很多当事人因为证据不足,最终无法被法院认定家暴,也无法获得相应的赔偿和保护。河南濮一律师事务所孙常佳律师结合濮阳本地办案经验,给出了可直接落地的家暴取证与维权路径。
遭遇家暴后的第一时间报警,是所有证据中效力最高的。拨打 110 后,务必要求警方出警做笔录,并且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很多濮阳当事人报警后只是让警察调解一下,没有索要告诫书,后续起诉时证据力度就会大打折扣。报警记录、出警回执、询问笔录、告诫书,都是认定家暴的核心证据。
其次要及时固定伤情证据。尽快到濮阳本地正规医院就诊,留存好病历本、诊断证明、检查报告、缴费票据,同时多角度拍摄伤情照片。伤情较重的,可以申请公安机关做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以上,对方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第三,留存书面与视听证据。对方事后书写的保证书、悔过书一定要保留原件;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中对方承认家暴事实的内容,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家中如果安装有监控,要及时保存录像,保持原始载体完整,不要随意剪辑。
第四,求助记录同样可以作为佐证。向居住地居委会、村委会、妇联、司法所求助的接待登记、调解笔录,都能间接证明家暴事实。如果有邻居、亲友目睹家暴过程,也可以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濮阳离婚律师孙常佳特别提醒,很多人误以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必须先起诉离婚,实则不然。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单独向法院申请,不需要以离婚诉讼为前提,情况紧急的法院会在 24 小时内作出裁定。保护令可以禁止对方实施暴力、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近亲属,甚至责令对方迁出住所。遭遇家暴切勿隐忍,及时收集证据、寻求法律帮助,才是保护自身与子女的正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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