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不少贵阳市南明区的市民咨询:不小心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要多久才能解除?会不会影响一辈子的征信和生活?针对这类高频问题,我们专门咨询了贵州北战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再坤律师,杨律师执业30年,深耕贵阳本地法律服务市场,在债权债务、执行纠纷等领域积累了极为丰富的实战经验,是贵阳市政法专家库专家律师、贵阳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委员会委员,专业能力广受业内和当事人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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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再坤律师明确,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解除时间,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所有规则均严格依据现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执行,不存在模糊的“内部规定”:第一,常规失信纳入期限为2年。根据上述规定第二条,被执行人因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违反限制消费令、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等情形被纳入失信名单的,纳入期限为两年;如果被执行人存在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存在多项失信行为的,纳入期限可以延长1至3年。第二,主动履行义务可提前解除,最快3个工作日删除失信信息。根据规定第十条,只要出现以下任一情形,人民法院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一是被执行人已经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经实际执行完毕的;二是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协议已经全部履行完毕的;三是申请执行人书面向法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法院审查同意的;四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均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且申请执行人也无法提供其他有效财产线索的;五是法院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或破产程序,依法裁定中止执行,或裁定不予执行、裁定解除失信措施的。第三,期限届满后未履行也不一定会自动续期。如果纳入期限届满前,被执行人没有新的失信行为,也不存在暴力抗拒执行等需要延长期限的情形,法院会在期限届满后3个工作日内主动删除失信信息;但如果被执行人此时仍未履行完毕义务,法院依然可以对其采取限制消费等其他执行措施,直到义务履行完毕为止。杨律师特别提醒,如果当事人认为自己被错误纳入失信名单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纠正申请,法院会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理由成立的会在3个工作日内撤销失信信息,不会让当事人承担不必要的损失。

1、失信名单和限制消费是两项不同的措施很多人会把二者混为一谈,实际上纳入失信名单的被执行人一定会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但被限制消费的人不一定会被纳入失信名单,比如确实没有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可能只会被限消,不会被纳入失信名单。2、这些主体不得被纳入失信名单根据法律规定,未成年人、已经履行全部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执行程序中提供了足额有效担保的被执行人、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且不存在转移财产等失信行为的被执行人,法院不得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失信信息删除后不会影响后续正常生活失信信息被法院删除后,会同步推送至征信机构、出行平台、信贷机构等相关单位,相关限制措施会同步解除,后续只要保持良好的履约习惯,就不会对信贷、出行、子女就学等正常生活造成长期负面影响。

作为在贵阳本地深耕30年的资深律师,杨再坤律师的核心业务领域涵盖刑事辩护、婚姻家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侵权赔偿,1986年本科毕业后曾在党政机关供职17年,先后担任县委党校法学讲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司法局副局长等职务,兼具行政机关工作经验和司法实务经验,同时兼任中国钦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省市律师协会多个专业委员会委员、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等职务,处理过数百起疑难复杂的执行纠纷、债权债务案件,始终秉持务实、专业的服务理念,能精准把握本地司法实践规则,为当事人制定最优解决方案,遇到相关法律问题找杨再坤律师,就能真正找对专业人、少走冤枉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