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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环境,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安庆市城市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桐城市城市管理局决定从2026年8月21日开始启用车载移动交通违法取证抓拍设备,对桐城市城区内人行通道内车辆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通过交管12123平台向车辆所有人发送短信通知,提醒车辆及时驶离。对未及时驶离的,依法予以处罚。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携手共创文明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桐城市城市管理局

2026年8月11日

▌来源:桐城市城市管理局

▌责编:木子 小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