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近日对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长虹新能源”或“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发出审核问询函,就前次募投项目效益、本次募投项目合理性、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关联交易以及财务性投资等五大方面提出详细问询,并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落实回复。
问询函显示,北交所要求四川长虹新能源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问询意见逐项落实,并通过审核系统上传回复文件全套电子版。若涉及对募集说明书的修改,需以楷体加粗说明;如不能按期回复,应及时提交延期申请。
前次募投项目效益未达预期成焦点
北交所首先关注公司前次公开募投项目“高倍率锂电池自动化生产线及PACK组装项目(一期)”的效益问题。根据申请材料,该项目效益未达预期,主要原因系2023年锂电行业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及计提较多存货跌价准备。尽管2024年起市场外需阶段性回暖,2025年及2026年1-3月项目产能利用率分别达到109.48%和103.84%,产销量均已达预期,但2025年项目实现效益1,671.89万元,仍较预期效益减少6,892.69万元。
北交所要求公司详细说明前募项目效益未达预期的具体原因,2024年外需回暖的具体表现和原因,以及在产能利用率和产销量达预期的情况下,2025年效益仍大幅低于预期的原因及预计持续时间。同时,需说明相关不利因素是否不可预测,投资决策是否严谨,以及项目实施是否涉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第十三条规定情形。
本次9亿元募投境外项目合理性受质疑
本次四川长虹新能源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0,300.00万元,其中80,300.00万元用于高倍率锂电池马来西亚生产基地项目,10,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该马来西亚项目总投资99,934.67万元,达产后将新增1.7亿只电芯产能,其中18650系列和21700系列电芯各8,500万只,且18650系列电芯与前次募投产品相同。
北交所就该境外项目提出多项质疑,要求公司说明在马来西亚建设生产基地的原因、必要性和可行性,新增产能的合理性及是否存在过剩风险,以及境外投资所需国内外审批的最新进展。同时,需补充披露效益测算过程,说明总投资中各项费用的具体内容及测算依据,流动资金缺口测算过程,以及未来新增折旧摊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经营业绩与财务状况引关注
问询函还聚焦公司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数据显示,公司报告期各期营业收入分别为367,105.47万元、448,493.75万元和119,575.19万元,同比分别增长31.26%、22.17%和24.1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9,718.48万元、24,950.99万元和6,607.64万元,同比变动幅度分别为172.79%、26.54%和14.15%。其中,高倍率锂电业务2025年收入同比增长41.58%,而碱电业务收入同比减少2.11%。
北交所要求公司补充披露各主要产品的收入、毛利率及变动情况,说明高倍率锂电业务增长与碱电业务下滑的原因,以及净利润持续增长的合理性。同时,需说明境外销售收入情况、出口退税政策调整的影响、在建工程转固情况、偿债能力、存货规模增长原因、研发支出归集核算以及商誉减值测试等情况。
关联交易公允性与财务性投资情况待说明
针对关联交易,北交所注意到2024年和2025年度,公司关联采购金额分别为26,102.80万元和29,208.27万元,关联销售金额分别为65,581.27万元和63,964.34万元。杭州能派电池有限公司、深圳市飞狮电池有限公司及四川泰虹科技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分别为公司前五大客户或供应商。北交所要求公司说明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公允性,是否影响经营独立性,以及客商重合的原因及合理性。
此外,北交所还要求公司列示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的相关会计科目情况,说明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以及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是否存在新投入或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
北交所表示,在收到回复文件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提出审核问询意见。如发现中介机构未能勤勉尽责开展工作,将对其行为纳入执业质量评价,并视情况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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