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梁伟家属送达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2025)苏刑终 39 号,该判决为终审判决。法院认定上诉人梁伟犯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二百万元,追缴梁伟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据了解,梁伟此前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于2021年8月15日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同年10月22日取保候审,2023年2月15日被逮捕,2024年12月31日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二百万元,追缴其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梁伟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3月3日对该案出具立案通知书。金运激光表示,梁伟未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述判决涉及的为股东个人行为,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同时提示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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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源自:市场资讯
作者:公告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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