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杭州市拱墅区纪委监委对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街道原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潘金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潘金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潘金财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拱墅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拱墅区委批准,决定给予潘金财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