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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网截图。

8月10日,重庆市民政局发布《关于投诉举报非法社会组织等“山寨社团”相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指出,近年来,一些境内机构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形式开展活动;一些境外非政府组织或企业未经境内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在境内以协会、学会等名义违法开展活动,损害国家法律权威,危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公告》明确了举报对象范围。一是境内非法社会组织: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的境内各类非法社会组织。根据《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办法》规定,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实施管理、尚达不到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以及其他依法无需进行登记的组织不属于非法社会组织。二是境外来渝非法活动主体:在境外注册登记的非政府组织、企业,违反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外企业境内活动管理法律法规,未经境内主管部门登记、备案,擅自以协会、学会、研究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名义在境内开展活动。

《公告》梳理了五类非法社会组织的主要表现形式:一是“碰瓷”国家战略,打着乡村振兴、“一带一路”、区域协调发展、新质生产力等旗号开展活动,妨碍国家重大战略部署的;二是伪装官方背景,冠以“中国”“中华”“国家”“重庆市”“全市”“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字样,冒用全国性社会组织、重庆市各级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名义,损害合法登记社会组织声誉的;三是打着“公益”“慈善”“志愿服务”“宗亲”“养老”等名义向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骗钱敛财的;四是面向社会公众和企业颁发各类“证书”、评选所谓“大师”头衔的;五是其他危害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

针对不同类型违法线索,《公告》公布了对应的举报方式。涉及境内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的,向违法行为发生地区县(自治县)民政部门举报,也可直接向重庆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提交线索,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民安大道489号重庆市民政局403室。此外,举报人还可以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或登录以下网址线上填报举报材料。

(https://v.wjx.cn/vm/PjlpAFG.aspx)

涉及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外企业境内违法活动线索的,除向民政部门反映外,还可向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市场监管及行业主管部门举报。

此外,《公告》提醒广大公民、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参与社会组织相关活动时,请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主动核验其合法资质,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权益遭受损害。可通过“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s://chinanpo.mca.gov.cn)”“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微信号:chinanpogov)”“重庆市社会组织信用体系查询系统(https://mzj.cq12349.cn/bmcx/shzz_query.html)”对机构身份进行核验。

详情点击>>>重庆市民政局关于投诉举报非法社会组织等 “山寨社团”相关事项的公告

原标题:警惕!冠“国字头”、评“大师”头衔……重庆民政公布五类“山寨社团”举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