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 范辉

8月7日,浙江证监局发布公告,对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被出具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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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显示,经查,财通证券存在两种违规行为:一是经纪业务在内部制度建设、账户监测预警处理、权限管理等方面存在不足;二是自营业务在部门及岗位职能独立、交易指令审核、询价活动监测、合规人员派驻、稽核工作等方面存在不足。

针对上述情况,浙江证监局决定对财通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这并非财通证券首次遭到监管处罚。今年2月,财通证券就因债券内控机制执行不到位,个别项目内核制衡性不足,质控内核意见跟踪落实不到位;承销尽调不规范,个别项目对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财务会计信息等重大事项核查不充分;受托管理履职尽责不到位,个别项目未对存续期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事项进行充分关注,未能有效督促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公开资料显示,财通证券成立于2003年,前身为创立于1993年的浙江财政证券公司,2017年10月在上交所挂牌上市,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是一家以从事资本市场服务为主的企业,为浙江唯一省直属券商。

截至2025年末,财通证券资产总额达1614.1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