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对岗位名称的质疑,本质是对教育商业化、劳务化的深度警惕。
▲东莞招聘年薪超10万“课时服务人员”,引发关注。图/湖北广播电视台
文 | 惠铭生
153个招聘名额、有的年薪10万以上,岗位承担语文、英语、物理等学科常规教学工作,派驻辖区内公办学校履职。看似常规的师资招聘,却因岗位名称、用工模式、权责界定的模糊性,引来诸多质疑:为何弃用“教师”称谓?师资不由学校直接招聘?薪酬、权责、保障是否同步缩水?公众的纠结,早已不只一个岗位名称的改动,而是对教育用工异化的隐忧。
据潇湘晨报报道,面对舆论追问,东莞市教育局将其定义为学校向企业“购买教育服务”,校方则直言该岗位只是替代传统临聘代课老师,而负责签约用工的第三方公司,直接以“不清楚”搪塞回应,回避问题。各方遮遮掩掩的态度,让这场招聘的争议愈发凸显。
这种用工模式本质就是教育行业的“劳务派遣”,在企业用工中尤为常见,却在公办教育领域显得格格不入。其实,在教育领域,购买教育服务并非东莞首创。早在2016年,深圳就出台了公办中小学购买教育服务的办法,并且明确划出刚性红线:购买服务只针对在编教师产假、病假等产生的临时性空缺,且“常规性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不得向社会购买”。
东莞此次招聘,显然没有这方面约束。更值得玩味的是岗位的“去教师化”操作,岗位名称在“课时服务教师”与“课时服务人员”之间变动,恐怕暗藏刻意的身份切割。冠以“服务人员”的模糊身份,诸多法定权益与职业预期便有了悬置、缩水的空间。
尽管这是一场教师行业灵活用工的尝试,不过这种模式本身还是潜藏一些隐忧,对这些问题,相关教育部门、学校以及市场化公司,应该有所预判,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预防。
首先是用工、管理分离,极易催生责任真空。从业者劳动关系归属第三方公司,教学管理、岗位履职归属学校,双重主体造成权责割裂。一旦出现教学事故,监管追责该由谁落实?从业者遭遇欠薪、工伤、劳动纠纷,又该向谁维权?多地成熟经验早已证明,即便采用外包模式,教育部门也需牢牢把控师资考核、教研培训与日常管理,坚决杜绝“一包了之”。
其次,“课时计价”模式,可能会割裂教育的育人本质。教育从来不是课堂45分钟的简单授课,备课教研、作业批改、家校沟通、学生心理疏导、成长陪伴等隐性工作,才是育人的核心价值。将教学工作量化为“课时服务”,等同于计件计费,极易让从业者只重量化任务、忽视育人细节。这种短期用工模式,让从业者缺乏稳定职业预期,家长又怎能放心把孩子托付给这种充满不确定性的“临时工”?
此外,薪酬待遇细则模糊,同工同酬恐难落地。招聘公示的“10万+”年薪看似可观,却未明确是否包含五险一金,早晚自习补贴、寒暑假薪资、合同续聘规则等关键权益全部不明确。编制紧张、师资缺口下的外包用工可以成为应急之举,但绝不能成为权益缩水、标准模糊的借口。能否真正落实同工同酬,是评判此类政策合理性的核心标尺之一。
公众对这个岗位的疑惑,本质是对教育商业化、劳务化的担忧。在编制收紧、生源波动、财政约束的现实背景下,教育用工多元化已是大势所趋,但育人的底线不能突破。无论用工形式如何调整,劳动者合法权益、教师专业身份、学校育人主体责任这三条底线,绝对不能外包。
对社会公众而言,纠结岗位的文字称谓没有意义,关键在于学校不能借着师资外包的名义,放松教学监管、推卸育人责任。
撰稿 / 惠铭生(媒体人)
编辑 / 迟道华
校对 / 李立军
值班编辑 / 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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