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公横穿马路遇车祸,年幼外孙高位截瘫
1981年出生的傅韧巍家住上海市浦东新区,在统一企业集团上海分公司担任销售主管。2008年,傅韧巍认识了同事张苏云。张苏云比傅韧巍小3岁,家住上海市崇明县城桥镇,相貌清秀,能力出众。两人朝夕相处,很快都对彼此产生了好感。一年后,他们确立了恋爱关系。
就在两人即将举行婚礼的时候,傅韧巍的父亲却突发脑溢血,成了植物人。张苏云的父母知道后,极力反对这桩婚事。张苏云却不顾家人的反对,坚持与傅韧巍领了结婚证。妻子的不离不弃让傅韧巍很感动。婚后,考虑到家中还有瘫痪在床的父亲需要照顾,傅韧巍决定暂时先不要孩子,可张苏云却觉得一个家没有孩子不算完整,她对丈夫说,孩子生下来后父母会帮着带,他们依然可以安心工作,也不会耽误照顾老人。
2011年年初,张苏云生下了儿子傅宇。儿子出生后不久,张苏云便把孩子送到父母家,让他们代为照看。然而这份幸福却并不长久,在傅宇5个月大时,一次外婆给小傅宇把尿,抱着孩子的手稍微用力了些,竟然将孩子的关节捏出了血来。一家人不敢大意,急忙把孩子送去医院,检查结果显示孩子患有罕见的血友病。
全家人拿出全部的精力、财力,给傅宇最好的治疗和照料。外公张惠欣和外婆杨有双也搬到了傅韧巍家里,全心全力地照顾外孙,不仅不要一分钱,有时还会承担生活开销。对此,傅韧巍很感激,也会给岳父岳母买些营养品。同一个屋檐下生活的两家人,相互搀扶着努力往前走。然而就在两家人的关系有所缓和时,命运再一次给了他们致命一击。
2013年6月5日,吃过晚饭后,外公张惠欣想带傅宇出去散步,外婆杨有双正在厨房里忙活,叮嘱他一路小心,千万不能磕碰了孩子,张惠欣满口答应,便抱着傅宇出了门。小区外有一条马路,为了少走点路,张惠欣没有绕路去走人行道,而是抱着傅宇横穿马路,打算翻过马路中间的隔离墩直达对面的公园。万万没想到,灾难会在瞬间降临。一辆面包车疾驰而来,一下子撞上了张惠欣祖孙俩。车祸发生的那一刻,张惠欣的第一反应就是保护外孙,他撑开双手把傅宇死死护在自己的怀里,爷孙俩一起倒在了冰冷的路面上。
张惠欣和傅宇被紧急送往医院,经过检查,张惠欣的头部受到重创,肋骨多处损伤,经过抢救治疗,脱离了生命危险。对于平时不能经受一点磕碰的“玻璃娃娃”来说,这次的车祸简直是致命的。车祸发生时,傅宇虽被护在怀里,但伤势却要比外公严重得多,医生诊断为脊髓损伤,脾脏出血,随时都会有生命危险。医生告诉傅家人,虽然傅宇脾脏出血,却不能对他进行手术,因为血友病患者的血液没有凝血功能,贸然开刀可能会造成更加严重的后果。经过十天的抢救,傅宇的生命终于保住了,然而这场灾难却给原本已经身患血友病的傅宇留下了可怕的后遗症——脊髓损伤,高位截瘫,小便失禁。
车祸中的两家人,撕裂的亲情难以维系
即使全家人把钱都省给孩子治病,但经济上依然捉襟见肘。车祸后,傅宇的治疗费用陡然增加,每月费用均在5000元左右。全家人只得把希望寄托在事故赔偿款上。由于张惠欣违反交通规则翻越隔离墩在先,交警部门最后认定由张惠欣负主要责任,面包车司机负次要责任。法院最终判定傅韧巍一家除保险之外的损失为769840元,由面包车司机承担40%的赔偿责任,即307936元。可司机并非面包车的车主,也不是上海市人,无力赔偿,在本地也无财产可供执行,傅韧巍一家迟迟拿不到赔偿款。
为了不耽误孩子看病,傅韧巍卖掉了家里的车,并主动请求调到沈阳工作,那里的工资比他在上海要高出一倍。自己走了,父亲瘫痪在床,孩子又需要人照顾,傅韧巍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岳父岳母身上。哪知,当他跟岳母提出这个要求时,岳母却说:“你爸车祸后,身体一天不如一天,整个人思维都不太清楚,我想带他回老家休养,可能没法帮你们照顾小宇了。”听岳母这么说,傅韧巍心里十分难受,在他看来这场车祸全是岳父张惠欣导致的,孩子现在急需要人照顾,不管是感情还是道义上,他们都该帮自己一把。张苏云也劝母亲暂时别走。
哪知,杨有双早就把东西收拾好了,办好了出院手续就要带老伴回家。两家人在病房里争论起来。气急之下,杨有双当场让老伴写下一纸协议,称要与外孙断绝关系,不再对傅宇承担任何照看责任,今后女婿傅韧巍和女儿张苏云也无需对自己与老伴的生活负责。
之所以会这么做,杨有双说她有自己的苦衷。这场车祸造成了老伴张惠欣十级伤残,除了忍受身体上的病痛,他还承受着精神上的折磨。严重的内疚和自责导致张惠欣患上了抑郁症,他甚至多次试图自杀结束自己的生命。之所以会写下那份协议,杨有双说她是想要减轻女儿和女婿的压力,毕竟现在老伴病重,自己身体也不好,怕拖累他们,而且她也想换个环境减轻老伴的心理负担,自己不能只管小的不顾老的。
外公外婆回家后,傅宇被奶奶袁凤瑛接回了家,与爷爷躺在同一张床上。一个是相伴多年的老伴,一个是活泼可爱的孙子。两位至亲至爱的人同时瘫痪在床,袁凤瑛每次看到他们都是一阵心酸,已愈花甲之年的她强忍着巨大的伤痛,扛起了这个家的重担,每天还坚持给孙子做康复锻炼。
怕母亲一个人忙不过来,傅韧巍调到沈阳工作后,时常打电话叮嘱妻子,让她下班后早点回去给母亲搭把手。哪知,他走后不久,妻子张苏云也忽地忙了起来,经常说要加班,回家的时间也越来越晚,后来甚至彻夜不归。2015年2月,傅韧巍起诉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要求与张苏云离婚。在法院的调解下,两人协议离婚。张苏云主动放弃了儿子傅宇的监护权,法院根据张苏云提供的收入证明,判定她每月支付1300元作为傅宇的生活费、医疗费和教育费。
很快,孩子四岁半了。这几年,傅韧巍不知自己是怎么熬过来的,让他寒心的是,岳父母回家之后,就再也没来看过孩子,甚至连个电话都没打来。傅韧巍越想越生气,他决定为孩子讨个公道,当初之所以不追究对方责任,是念在一家人的情份上,现在对方不闻不问,丝毫不顾念孩子的感受,他也无需顾及太多。
2015年4月初,傅韧巍以傅宇的名义,将孩子的外公张惠欣起诉至上海市崇明县人民法院,要求张惠欣为车祸事故赔偿傅宇277142元,理由是张惠欣承担车祸事故60%的责任,应承担车祸赔偿总金额769840元中的60%,即461904元,考虑到张惠欣的过错程度,因此要求他承担461904元中的60%,即277142元。
监护权不能转移,老人该不该为事故买单
2015年6月15日,上海市崇明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傅韧巍特意从沈阳赶回来,代理儿子傅宇出席了庭审。张惠欣重病未愈,神志不清,则由妻子杨有双代理出庭。曾经的女婿和岳母对簿公堂,各执一词,让这场官司一时间成为很多人关注的焦点。交通事故本是意外,张惠欣看护外孙傅宇也是出于长辈对晚辈的照料,并没有取得报酬,他应不应当对傅宇的重伤承担赔偿责任?成为此案争论的第一个问题。
张惠欣的代理律师认为,傅宇的法定监护人是父亲傅韧巍与母亲张苏云,父母将他交给外公张惠欣夫妇进行看护,便是将监护职责委托给张惠欣夫妇行使,因此张惠欣在履行监护职责的过程中给傅宇造成的损害后果,首先应当由傅宇的法定监护人来承担,即傅韧巍应该对张惠欣夫妇履行监护职责的不当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如果非要外公张惠欣来承担这个事故的后果,那么当原告履行自己权利的同时,是不是尽到了自己的义务,老人带孩子出了事你索要赔偿,作为子女,要求老人带孩子时,你是不是也该给予老人一定的报酬?否则只要钱不给钱,对老人不公平,也侵害了老人的权益。
傅宇的代理律师,上海市浦东新区上钢法律服务所的朱长根辩称:“这起交通事故由张惠欣违反交通规则造成,导致傅宇受伤,张惠欣存在明显过错,因此张惠欣应对傅宇损害后果的发生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张惠欣在这起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无可厚非,但事故责任并不等同于赔偿责任。张惠欣应当承担多少赔偿责任,成为官司中第二个争论的焦点。
最终法院认为,张惠欣夫妇在接受傅宇父母委托的同时,也一并承担了对傅宇监督保护的职责,以及可能因履行监护职责不当所产生的风险。委托监护下,受托人赔偿责任的承担,需考虑受托人系有偿受托还是无偿受托,也需考虑受托人在履行监护职责过程中的过错程度,区分受托人系故意、重大过失还是一般过失,并据此判定不同的责任。
张惠欣属于无偿接受傅宇父母的委托,并且在履行监护职责过程中存在重大过失。综合考虑,上海市崇明县人民法院酌情确定由张惠欣对傅宇461904元的损失承担30%的赔偿责任。判令张惠欣赔偿傅宇人民币138571.20元。
判决书下达后,傅韧巍对判决结果并不满意。2015年7月,傅韧巍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9月26日,此案二审开庭,张惠欣夫妇愿意给外孙一些赔偿,但如果对方要求更多,他们无力支付。有知道二审判决的,可以留言评论区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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