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几乎是在第一时间就翻了翻自己放下的那张黄牌。
2026年8月9日,济南奥体中心,山东泰山和天津津门虎比赛进行到第32分钟,天津队球员王秋明从侧后方飞铲,鞋钉直接蹬在了山东外援阿尔瓦罗的脚踝上。主裁判跑过来,朝王秋明举起了一张黄牌。VAR没有介入,比赛继续。
这张黄牌在当时更像一个伏笔,而不是结果。真正让事情变大的,是后面发生的一切。
比赛进入伤停补时,山东泰山还在落后。第93分钟,一次边线对抗,泰山球员把津门虎防守人撞倒,球出界。裁判指向角旗区,判给泰山角球。正是在这个角球里,山东泰山把比分扳平。
补时最后一分钟,山东泰山外援克雷桑完成绝杀。进球之后,慢镜头回放反复播放的是另一组画面:克雷桑在接球前,右脚踩到了津门虎后卫谢维军的脚面。裁判没有吹停,VAR同样没有介入。
一张没有升级成红牌的黄牌,一个间接导致进球的角球判罚,一次踩踏之后没有取消的绝杀。三件事放在同一场比赛里,比赛的走向被彻底改写。天津津门虎从几乎到手的三分变成一分未得,山东泰山在最后时刻抢回一场胜利。
赛后,天津津门虎主教练于根伟在发布会上说的话很简短,大意是不便评价裁判,接下来每一场比赛全队都会尽全力。这种措辞在过去几个赛季的中超发布会上并不少见,主教练们学会了不在公开场合触碰裁判话题,因为说多了意味着追加处罚。
但不说,不等于问题不存在。
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在2026赛季已经建立了裁判评议制度,每轮比赛之后,评议组会对争议判罚进行逐条讨论,并公开发布评议结果。评议组里除了裁判委员会的成员,还有中足联代表、中国足协纪检人员,以及从外部请来的足球社会监督员。
讨论方式是集体讨论加上单独发表意见,最后形成结论。结论会写明哪个判罚是错判,哪个是漏判,哪个是正确的。
这个制度本身,是想让裁判判罚变得更透明。但问题在于,评议结果并不改变比赛结果。
2026年5月5日,第六期裁判评议发布,一共评议了12个判例,认定其中6例是错漏判。其中有一例涉及踩踏动作的判罚标准,评议组给出的说法是:抬脚没有踢到对方头部,但属于鲁莽犯规,应该出示黄牌,而不是红牌。
2026年7月14日,第十三期评议发布,5个判例被认定为错漏判。其中一例涉及罚球区内犯规的判罚规则,评议组明确了一条标准:拉扯动作如果持续到罚球区内,应该判罚点球。
2026年8月4日,就在山东对天津这场比赛之前五天,第十六期评议发布,4个判例被认定为错漏判。其中判例七涉及肘击动作,评议结论是应判罚红牌。
这三期评议放在一起看,能看出一个规律:错漏判覆盖的范围很广,有漏判红牌的,有误判点球的,也有越位判错的。这不是某一个裁判在某一瞬间的偶然失误,而是中超裁判在规则执行上存在系统性的不一致。
回到山东对天津的这场比赛。王秋明的飞铲够不够得上红牌,需要看裁判对“严重犯规”和“鲁莽犯规”的界定。竞赛规则第12章写得清楚,危及对方球员安全、使用过分力量的抢截,应该判罚直接任意球或点球,同时出示红牌。
如果裁判认为动作虽然鲁莽,但力量没有达到“过分”的程度,那么黄牌也在规则解释范围之内。
争议就在于,VAR没有介入。按照VAR的使用准则,VAR只能介入“清晰、明显的错误”或者“遗漏的严重事件”。如果VAR裁判组认为主裁判的黄牌判罚不构成明显错误,他们就不会提示。
但赛后反复回放的那个慢镜头,让很难说这是一次不应该被重新审视的判罚。
更致命的是补时阶段的两次判罚。角球的判罚,场边那一撞,裁判认为山东球员没有犯规,球权给了泰山。克雷桑的踩踏,VAR回放之后也没有提示主裁判改判。连续两个决定比赛结果的判罚,全都没有被纠正。
这种尺度上的摇摆,不是第一次出现。第十三期评议中,有一个判例是:裁判判罚了点球,但评议组认定这个点球判罚错误。也就是说,裁判在场上当时认为那是犯规,看了回放之后仍然坚持,但事后评议组推翻了。
这反映出的不是裁判的恶意,而是裁判和VAR之间没有形成一套稳定的判断标准。
当标准不统一,受到影响最直接的是球队和球员。天津津门虎在2026赛季本来就有积分压力,一场比赛从平局变输球,从拿分变丢分,这种落差在积分榜上会被放大。而对山东泰山来说,这场胜利来得极其侥幸,但三分到手之后,谁也拿不走。
俱乐部不是没有申诉渠道。河南俱乐部、成都蓉城、武汉三镇、陕西联合都在2026赛季提出过申诉,足协评议组也对申诉进行了讨论。申诉的结果,有的被采纳,有的被驳回。但无论采纳还是驳回,比赛结果不会改变。
申诉的作用,更多是给裁判系统提供内部评议的素材,为以后调整尺度积累案例。
这在客观上造成了一种局面:俱乐部在场上吃了亏,赛后只能在很小的范围内表达不满,多数时候选择沉默。于根伟那句“不便评价”,其实说出了很多中超教练的处境。他们不是不想说,而是权衡之后,发现说了也改变不了结果,还可能给自己带来麻烦。
这种沉默不是没有代价的。当俱乐部和教练在公开场合缺少直接的、有理有据的质疑,裁判判罚的讨论就更多地从赛场转移到了网络评论区。球迷们看到的只是慢镜头回放和比赛结果,他们缺少官方评议的及时说明,也看不到VAR介入的决策过程。
在信息不完整的情况下,很难不把一次判罚理解成“故意”,把连续争议理解成“双标”。
真正的问题不是中超裁判水平突然变低了,而是判罚尺度、VAR使用规则和赛后评议之间,还没有形成一套让球队、球员和球迷能信服的闭环。评议结果公开了,但有时公开得太晚,而且公开之后,该输的比赛已经输了,该丢的积分已经丢了。
规则本身没有错,但执行规则的人,以及监督规则执行的人在面对高压比赛时,有时做出了不一致的选择。
2026年8月9日的这场比赛,恰好把裁判判罚里几个最核心的矛盾同时暴露了出来:黄牌还是红牌,VAR介入还是不介入,犯规动作是否足以影响比赛结果,裁判的场上判断和评议组的赛后判断之间为什么会有差距。
这些矛盾,会在下一场比赛里继续存在。下一次,当一名球员在边线放铲,当一名前锋在禁区里倒地,当VAR裁判在屏幕前犹豫要不要提示主裁判,同样的问题会再次出现。到那个时候,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能不能给出更及时的回应,各俱乐部还会不会继续选择沉默,现在还没有答案。
但有一件事是确定的:当裁判判罚的争议变成一种周期性的循环,每一轮比赛之后都有球队觉得自己吃了亏,而吃亏之后又没有有效的纠错机制,那么赛场上输掉的不只是比分,还有各方对规则本身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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