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执行案件会遇到一个很棘手的现实难题:判决书拿到手,进入强制执行,但是被执行人常年在外打工,手机号隔一段时间就换一个。法院留存的号码打过去,要么停机,要么直接是空号,电话传唤这条路直接走不通。

不少申请执行人以为,法院打不通电话,这个案子就只能搁置,等着终本。其实电话传唤只是众多送达方式的其中一种,并不是唯一手段。今天结合真实案例,聊聊碰到这种情况,我们作为申请执行人,可以怎么推动案件继续往下走。

分享一个真实执行案例。

刘先生申请强制执行一笔12万的欠款。被执行人黄某常年在外省工地打工,两三年时间换了四五次手机号。法院系统留存的号码全部失效,电话完全联系不上。网络查控也没有查到大额存款,案件一度卡住。

一开始刘先生只是口头跟法官反馈对方在外打工,没有提交书面材料,案件进展很慢。后来他多方打听,打探到黄某大致务工省份,写了书面线索提交法院,申请邮寄传票到户籍地、申请公安协查出行轨迹。法院向户籍地邮寄执行传票,同时启动联动查控。后期黄某坐高铁出行时被发现,最终被传唤到案,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

很多人有一个误区:联系不上人,就什么都做不了。电话打不通,不等于法律文书就无法送达,也不等于就拿这个人没有办法。

一、先搞懂:电话传唤失效之后,法院还有哪些法定方式

1、邮寄传票到户籍地地址

电话联系不上,可以走法院专递,把传唤文书邮寄到被执行人户籍地址。就算本人不在家,家属签收、或者拒收退回,都可以算作已经完成传唤流程,留存案卷作为证据。

2、公告送达

邮寄也无法有效送达的情况下,法院可以进行公告送达。公告期满之后,就视为文书已经送达,不需要对方本人接电话、看到消息。

3、申请公安协助查询轨迹

书面申请法院启动协查,查询被执行人暂住登记、购票、住宿记录。只要他用身份证坐车、住酒店,就有可能捕捉到行踪线索。

提醒:拘传有严格法律条件,不是找不到人就可以直接抓人。需要依法完成传唤手续,并且经过法院院长审批,才能够启动拘传措施。

二、申请执行人,按这几步提交线索,提升执行推进效率

很多线索需要我们自己搜集整理,再书面提交法官,不要只靠口头沟通。

1、整理已知全部线索,写书面《财产及线索申请书》

写明:被执行人常年外出务工,频繁更换手机号码,现有号码全部失效;已知的户籍地、曾经打工城市、听别人说起过的务工行业,全部写清楚,一并交给承办法官。

2、申请法院向户籍地邮寄执行传唤传票

要求把传唤文书邮寄户籍地址,不管签收还是拒收,把邮寄回执归入卷宗,固定“已经依法传唤”的证据

3、尽可能挖掘碎片化行踪线索

可以问问对方亲戚老乡,打听经常打工的省份、行业;社交平台短视频留意有没有相关定位;曾经的聊天记录里面的打工地点。不用精准到门牌号,有大致城市就可以交给法院参考。

4、必要时申请执行悬赏公告

实在找不到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悬赏,承诺提供有效线索给予赏金,发动身边知情人提供信息,不少躲债的被执行人就是靠悬赏线索找到的。

5、同步坚持常规施压手段

即便找不到本人,依旧可以申请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很多在外务工的人,需要坐高铁、飞机,受到限高影响之后,会主动联系法院处理债务。

三、几个高频误区,一定要避开

误区1:法官必须把人找到带回法院,否则就属于不作为

执行找人有客观难度,被执行人刻意频繁换号、跨省流动,查找存在现实阻碍。我们重点是把手里全部线索书面提交,推动法院使用法定的多种送达查控手段。

误区2:只要人不到场,就什么措施都不能做

就算被执行人不到场,有财产可以直接处置财产;没有财产,依旧可以限高、失信、公告送达,并不是必须传唤到本人才能办案。

误区3:户籍地没人居住,邮寄传票就没有意义

就算本人不在户籍地,邮寄退回的回执,也是法院后续走公告、评估是否可以拘传的重要案卷证据,不能省去这一步。

误区4:案件终本之后就彻底结束

终本只是阶段性结案,不是案子了结。只要后续拿到新的行踪线索,随时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被执行人外出务工、频繁更换手机号,是执行当中非常普遍的难题。电话打不通,只是少了其中一条沟通渠道,法律给法院预留了邮寄、公告、协查、悬赏等多种手段。

作为申请执行人,不要只等着法官打电话找人。尽量多挖掘碎片化线索,整理成书面材料提交,推动法院把一套法定流程走完。很多僵持很久的案件,就是靠一点点零散线索,最后迎来转机。

你有没有遇到过被执行人频繁换号码躲债的情况?欢迎评论区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