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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分局发布一则警情通报,人行天桥上的摆摊冲突,结局出乎很多网友意料。
8月9日晚上9点35分,警方接到群众报警,天桥上爆发肢体冲突。涉事一方是街道城管协管员金某,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因为摆摊管理的问题,和摊贩黄某某、任某某发生口角争执。
争执升级之后,两名摊贩率先动手殴打协管员金某,造成金某面部受伤。事情到这里,很多人以为只是摊贩袭扰工作人员。可事态没有到此结束。
金某的两名同事严某、郭某闻讯赶到现场。令人没想到的是,三名协管员一起反过来,对两名摊贩实施殴打,冲突进一步扩大。
通报结果很关键:金某、严某、郭某,三名协管员,因涉嫌故意伤害,已经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继续侦办。
不少网友感慨:明明自己是工作巡查、还先遭到对方殴打,本是受害一方,同事到场之后没能理性处置,选择以暴制暴,直接把自己送进刑事程序,代价实在惨重。
遭遇人身伤害,合法途径是报警、交给公安机关处置,即便自身受了伤,也不代表可以私自动手报复。不管是什么身份,只要动手殴打他人,越过法律红线,就要承担刑事责任。
刑事拘留不是治安罚款,留下刑事记录,个人工作、今后人生都会受到巨大影响。冲动解决不了矛盾,只会把矛盾加倍反噬到自己身上。
也有网友关注两名摊贩的处理结果,通报尚未披露后续,静待警方的进一步调查通报。
互动话题:遇到被殴打,你觉得该如何克制情绪保护自己?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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