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区法院首席法官詹姆斯·博斯伯格签署初步禁令,临时叫停美国国防部将药明康德列为中国军工企业的认定。法官在长达35页的裁决意见中明确指出:国防部官员多次误读用于支持认定的证据,这个标签传递的信号是敬而远之。
博斯伯格为什么用这么重的措辞?一份初步禁令凭什么让188家企业的清单出了问题?
博斯伯格的裁决依据是《联邦行政程序法》。这部法律的核心要求很简单:行政机关做决定,必须有事实依据,必须走规范程序。决定是武断和任意的,法院就可以叫停。
法官在裁决中逐一审查了国防部提出的三项列单理由,结论是三项都很可能无法成立,这是全盘推翻。
证据误读是法官反复强调的一个问题,一个人看错材料可以叫疏忽,多个官员多次看错材料,只能说明审查程序存在系统性漏洞。国防部内部的审核机制显然没有起到把关作用,官员们拿着企业材料往上交,没有人认真核对材料内容和企业性质是否匹配。
初步禁令在美国司法体系里不是随便签的。申请人需要满足四个条件:胜诉可能性、不可弥补损害、权衡利弊后倾向于申请人、符合公共利益。博斯伯格在这四个要件上都支持了药明康德。
胜诉可能性这一条,法官直接点出国防部的证据站不住脚。
不可弥补损害这一条,法官注意到企业被列入清单后,客户和供应商取消了合同,终止了长期合作关系,或把业务转移给竞争对手。一个行政标签直接切断商业关系,客户不会去核实标签是否准确,他们只看结果。美国国防部点名了,合作就有风险。这种风险是已经发生的收入损失和市场份额丢失。
权衡利弊这一条也很好理解。暂停一个站不住脚的认定对企业造成的损害,远大于继续执行一个有问题认定对政府造成的损害。政府如果真有证据,可以重新走程序,但企业如果被错误认定,损失不可逆。
公共利益的考量更直接。行政机关遵守法定程序本身就是公共利益。如果国防部可以随意贴标签而不受约束,那清单上的企业都会面临同样问题
法官的裁决传达了一个信号:美国法院不是行政机关的橡皮图章。行政分支可以随意决策,司法分支可以依法否决,这就是制衡。
1260H清单的法律基础是《2021财年国防授权法》第1260H条。这条法律规定国防部需要识别与中国军方有关联的企业。法律给了权力,但没有给出具体标准。
标准由国防部自己定,这就出现了一个问题:国防部可以把标准定得很低,低到任何和中国沾点边的企业都能被装进去。实际操作中,国防部把标准降到了形式审查的程度。企业名称里有科技两个字、企业负责人拿过政府颁发的奖项、企业和高校有合作项目,这些都能被解读为军方关联。
从程序角度看,国防部的认定流程存在几个明显的缺陷:
二是缺乏听证程序。企业被列入清单之前,国防部不会通知企业,不会给企业辩解的机会。企业通常是通过媒体报道或者客户反馈才知道自己被列进去了。这种单方面认定机制必然导致错误率高。
三是救济机制滞后。清单上虽然有移出程序,但国防部的处理速度非常慢,且标准不透明。企业等不起,只能起诉到法院。药明康德从被列入到提起诉讼只用了三天,这个时间差说明企业已经对国防部的行政救济不抱希望。
主要问题还是政治驱动。美国国内对华强硬是政治正确,国防部把更多中国企业塞进清单是一种低成本的政治表态。列进去不需要国会批准,不需要经过严格司法审查,行政命令一签就行。至于证据够不够、程序对不对,那是后面的事。后面的事就是被法院拦住。
2026年6月8日的更新把清单扩大到188家。数量越大,审核越粗糙。批量操作必然导致质量下降,没有足够的人力和时间去逐一核实每家企业。法官在裁决里指出的问题,很大程度上是批量操作的结果。
药明康德不是第一家通过美国司法体系反击的中企,小米和中微公司已经跑通了这条路线。
小米2021年1月被列入清单。国防部认定小米和中国军方存在关联的重要依据之一,是雷军获得过一项由政府部门参与评选的企业家荣誉称号。一个荣誉称号就能作为军工企业的证据。这种标准在行政程序法面前根本站不住脚。小米的律师团队没有把精力放在证明自己不是军工企业上,而是选择质疑认定过程本身。2021年3月,法院发布初步禁令。2021年5月,法院作出最终判决,解除国防部对小米的认定。
中微公司的情况更典型。2021年1月被列入清单,公司通过诉讼和沟通,2021年6月被移出。2024年1月再次被列入,公司再次通过法律程序,要求国防部提供列入依据,最终于2024年12月再次被移出。两次进入,两次移出。中微公司用事实证明了美国司法渠道对1260H清单是有效的救济途径。
这些案例有一个共同点:企业是靠证明国防部的程序有问题赢的。美国行政法的规则是,法院不代替行政机关做决定,但法院可以要求行政机关把理由说清楚。说不清楚的,决定无效。
法官在裁决中明确说了:这项裁决不意味着药明康德将被永久移出清单,国防部仍可依据更充分的证据重新作出认定。这句话的意思是,法官没有替国防部做决定,法官只是在说当前这个决定不行。国防部如果想重新认定,可以拿出新证据,重新走程序。
但问题在于,国防部已经输了第一回合。重新走程序意味着拿出更高标准的证据,走更完整的程序,面对更严格的司法审查。这对国防部来说比重新找188家企业更困难。
博斯伯格的裁决对药明康德来说是胜利,但对美国防部来说是一记重击,这一击的影响超出了单一案件。
从法律层面看,这个判例为清单上的其他187家企业提供了参照。如果国防部的认定标准经不起司法审查,其他企业完全可以复制药明康德的诉讼路径。博斯伯格对证据误读的认定,对其他类似案件有参考价值。
从行政层面看,国防部面临一个两难局面。严格审核每家企业,人力物力跟不上。继续粗放操作,法院那边过不了关。清单越拉越长,法律风险越来越大。
从政治层面看,国防部掀了桌子,把188家企业列入清单。自家法官把桌子又掀了回来,说你们贴标签的证据站不住脚。这种来自司法系统的否定,比任何外部批评都更有杀伤力。因为这是制度内部的制衡机制在起作用。
对于被列入清单的中企来说,药明康德的案例提供了一个明确信号:美国法院不是摆设,行政决定是可以被挑战的。关键在于找到程序瑕疵,拿出法律依据,在合适的法院提起诉讼。
中企首战告捷靠的是美国法律程序。美国防部没料到的事情发生了。掀桌子的不是中国企业,是美国自己的法官。这张裁决的意义已经超出了药明康德一家企业,它让1260H清单的合法性问题摆到了台面上。国防部继续随意列单,面对的将是更多司法挑战。被列入的企业获得了一个清晰的法律路径,清单的威慑力正在被司法判决逐步消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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