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幸阅读到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莫言家世考证》之《家庭》 (《文艺争鸣》 2015年第4期)。但阅读到莫言爷爷割麦子一节,有些困惑,这是纪实性的论文,还是传奇小说?
割麦子技术差的人就不说了,但看高手莫言爷爷是怎么割麦子的:
莫言爷爷边割麦子,边捆麦子,动作娴熟
“我(莫言)爷爷这种高手呢,就用手攒着,割这把麦子的时候同时把麦腰子打好,然后割的同时就把麦子揽起来了,割到半个麦个子的时候,啪,往地下一拢,紧接着用镰刀把那个地方一绾,就是一个完整的麦个子。
“麦腰子”,就是用两把麦秸有麦穗的一头交叉扭一下,打成捆麦子的“绳子”。
从以上描述,莫言爷爷是边割麦子,边捆麦子。
我上学放麦假看到过生产队的麦收,前面青壮劳力割麦,后面中年妇女捆麦子,这样的分工,工作效率要比一个人边割麦子边捆麦子快得多。
亚当斯密“分工理论”指出:单一工序专精,大幅提升劳动效率;分工的价值在于动作专业化、减少工序切换损耗。
还有两个地方值得商榷:
1.为什么割到半个(捆)的时候就捆扎?
2.用镰刀把麦腰子多余部分“一绾”,不会把一部分麦子切断吗?而且不如用手操作灵活。
爷爷割麦子,“穿得很板的白褂子……身上根本没灰尘”
“我们割麦子要换上最破的衣服,穿得破破烂烂的,还把袖口、裤腿扎起来,我爷爷看了就冷笑,他割麦子的时候,穿得很板的白褂子,用手挽一下袖子,身上根本没灰尘的,看他割麦子真是一种享受。”
农村没有收割机时人力割麦子是很累也很脏的活。换上最破的衣服是明智的,而且是粗布的,不能露肉。因为麦芒很锋利,麦子满身灰尘。
爷爷割麦子,“穿得很板的白褂子……身上根本没灰尘。”这是不可能做到的。
以上内容带引号,证明出自莫言的文章。
莫言在美加州大学演讲时说,福克纳告诉他“一个作家就应该大胆地、毫无愧色地撒谎,不但要虚构小说,而且可以虚构个人的经历。”
而程光炜教授写的《莫言家世考证》是论文。在运用莫言作品中的资料,应该辨别一下哪些是真的,哪些是文学表达?而不能不加选择地照单全收。本人认为,这种收麦子的场景,就不应该出现在论文中。
莫言爷爷“穿着白色的纺绸褂子”割麦,“给大地主打短工”?
据说在解放前,以莫言爷爷为首的当地割麦高手,穿着白色的纺绸褂子,拿着镰刀,背上斗笠到上坡给大地主打短工,嚇跑了不少外地竞争者。
这可没听说过。莫言说过,自己家有20多亩地,几头牛,是富裕中农。麦收时节自家的地需要男女老少齐上阵,怎么有闲暇当麦客呢?
解放前“纺绸褂子”有钱人家才买得起,莫言爷爷居然当作割麦子的“工作服”,有多少可信度?前面说了,麦芒锋利,穿“纺绸褂子”,岂不是耍帅?
地主家都小心伺候着,吃最好的饭,雇主不敢说是干活,而说是来"开心"。
莫言的笔下就有“好地主”的形象,不评论。
大地主是割麦子真正的高手?
他爷爷自谦仍不是真正的高手,真正高手都提着画眉笼子,身后跟着跟班的大地主,镰刀的柄上镶着象牙,“其实很多地主都是干活高手,从小劳动出来的。”
地主不仅小心伺候短工,还手提画眉毛,亲自下场割麦?
引号里的话是歌颂地主从小爱劳动,长大是庄稼把式吗?
但《莫言家世考证》却出现与莫言家不相干的地主勤劳、善良、爱民的内容,合适吗?
提出一处史实错误:“提着画眉笼子”割麦子的是莫言爷爷。
莫言写过一篇散文《故乡往事》,其中写到爷爷如何教训欺负他的人。
13岁的莫言第一次割麦子,割得不好被人奚落。莫言哭着回去找爷爷。爷爷下午去生产队割麦子进行割麦子表演,最后教训在场的人:
“你们割了几亩麦子?弄得灰头垢脸的,早年我去上坡田割麦子、穿着白漂布的小褂,手提着画眉笼子,割一天下来,衣服还是白的。”
由上分析可知:作者既缺乏农耕实操体验,也缺乏用“分工理论”等审视素材的真实性,直接将作家带有艺术夸张的回忆,不加辨析就加以引用:边割边捆、白绸“工作服”、雇主优待等情节,属于作家文学性叙事,作者不加辩证加以引用,有失学术严谨。这样明显的失误没评“优秀”结项,不可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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