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觉得网络直播来钱快,看到别人靠低俗内容赚打赏,就想模仿走捷径。江苏的江某就是抱着这种心态,结果钱没赚到,反而触犯了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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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江某刷到有人在直播平台发布淫秽视频,轻松拿到了不少打赏,立刻动了歪心思。当年12月22日深夜,他在家中开启了淫秽直播,想靠这种方式“发财”。
这场“发财梦”只做了不到半小时,平台就检测到违规,直接把他的账号永久封禁。警方后续介入调查,调取了他的直播记录。
这段26分26秒的直播,实际被点击23090次,但江某只获利0.1元。法院审理认为,他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物品,已经构成犯罪
考虑到他到案后如实供述,最终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同时处罚金2000元。
现实里不少人觉得“赚不到钱就不算违法”,但法律不会因为获利少就放宽标准,只要以牟利为目的实施了相关行为,就可能触犯法律。
你怎么看待这种为了赚钱不择手段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