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陆学者再议巴丹群岛主权的事,在菲律宾国内越闹越大了。而且他们自己也越想越不对劲,只能说再这样讨论下去,只怕菲律宾自己都圆不回来了。
事情的起因我们之前讲了很多遍,就是暨南大学几位学者在广州开了一场研讨会,从地质、地理和人类学等角度论证,巴丹群岛属于台湾延伸火山岛弧,部分学者建议下一步采取相应行动对巴丹群岛声索主权。
他一开篇就承认了一个关键事实,1898年美国与西班牙签订的《巴黎条约》,把菲律宾的北部边界划在约北纬20度。巴丹群岛最北端约在北纬20度27分,在这条线以北。
这是他自己说出来的,不过之后立刻往回找补,引用国际法中的“实际有效管辖”(effectivités)原则,指出菲律宾对巴丹群岛已经连续管辖了125年以上。
言下之意就是,虽然条约基础不够硬,但占了足够久也能成立。
不过,他在找补的过程中漏掉了更重要的东西。
《巴黎条约》是什么级别的条约?只是美国和西班牙两个殖民帝国之间的双边条约,交割的是势力范围。
中国学者是从巴丹群岛和台湾岛的关系切入,那么台湾的归属就是先决条件,它在《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里面写的很清楚了。
而这两个又是什么级别的条约?是美、英、中、苏四大盟国共同发布的全球多边条约,是战后国际秩序的基石。法理位阶上,多边条约高于双边条约,战后秩序理应高于殖民秩序。
巴丹群岛在地质上属于台湾延伸火山岛弧,如果按这套逻辑把巴丹群岛视作台湾的附属岛屿,而台湾的归属有战后多边条约保障,那么菲律宾依靠“实际有效管辖”弥补《巴黎条约》法理缺陷的路径,在法理层面就会遇到根本性障碍。
帕格利纳万为什么只提前者不提后者?
这个问题他本人没有回答,但答案不难推测,他不是怕中国现在已经做了什么,而是怕中国将来能做而还没做的事。
国际法中的“实际有效管辖”原则之中有一条常见实践,如果另一国不对领土主权进行宣示,就等于默认。不过这并非硬性规定,而且在巴丹群岛问题上,中国的沉默不等于默认。
自从20世纪初直到1949年,旧中国处于混乱状态,没有政府能顾及这个问题。而自从新中国建国到1971年这22年,我们被排斥在联合国之外,连合法席位都没有。没有抗议的平台,想宣示能找谁?
实际情况就是中国“内战”尚未正式结束,台湾本岛至今没有被统一。在这个前提下,在官方层面对台湾附属岛屿没有单独提出主权声索,完全可以理解。
所以等台湾问题解决之后再视情况推进,是合理延迟,不是默认放弃。
中国官方至今没有正式提出巴丹主权声索,国际法院处理领土争端的逻辑是,先确定“争端什么时候结晶化”。争端尚未“结晶”,那么默认的倒计时就还没有开始。
菲律宾自己也知道这一点,菲外长拉扎罗对关于巴丹学术讨论的回应,是“只处理官方立场”。
巴丹群岛距台湾不到200公里,正好卡在巴士海峡的要冲。如果台海发生战事,菲律宾如何选择将直接决定巴丹的命运。
如果马尼拉老老实实不介入,大陆控制台湾本岛后,光靠巴丹本身也翻不了吕宋海峡的天,那么对于这里,中方未必会采取进一步手段。
但若是菲律宾开放军事基地供美军使用、参与阻碍统一,那中方在战时夺取巴丹群岛,也是封锁台海战区的合理军事选项。
退一步说,中方即使只做到最保守的目标,利用条约高于实际占有的国际法原则,让日菲无法以巴丹群岛为基点进行非法划界,也已经有所收获。划界的基点本身存在争议,联合国大陆架界限委员会那边就过不了关。
巴丹群岛的最终命运,不取决于菲律宾125年的实际管辖能不能在国际法庭上说服法官,而取决于菲律宾在台海这个关键问题上站哪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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