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以为,只要没赚到钱,就不算犯罪。
安徽寿县的江某大概也是这么想的。他深夜开了一场直播,26分26秒,涌进23090人。下了播一算账——一共赚了一毛钱。
但寿县法院说:照判。
一毛钱能买什么?买不了一根棒棒糖,坐不了一趟公交车。但这一毛钱,够一个人背上终身刑事犯罪记录。
平台在第26分钟检测到了违规,直接封号。但这26分钟里,直播间涌进了23090人次。
警方顺着数据锁定了他。账单一拉:26分钟的直播,一共赚了——0.1元。
一毛钱。
一毛钱,够不够坐牢
江某到案后,态度倒是老实。如实供述、认罪认罚、签了具结书。
法院的核心逻辑,不看"赚了多少",看"传了多少"。
根据司法解释,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实际被点击数达到5000次以上,就构成本罪。江某的23090次,四倍于门槛。
获利0.1元不是辩护理由——2.3万人在线观看带来的社会危害,远不是一毛钱能抵消的。
寿县法院判决: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罚金2000元。
所谓缓刑,不是"没事了"。这意味着江某留下了终身刑事犯罪记录,需定期到社区矫正机构报到。缓刑期内再犯,直接收监。
法官为什么说得这么重
判决书之外,法官有一句话值得所有人听进去:
"网络直播不是脱离监管的私人秀场,流量更不是违法行为的遮羞布。"
换句话说——不是在卧室里架个手机、关了门,就等于关了法律的大门。
直播平台全程留痕。26分钟的录像、23090次点击、IP地址、打赏记录——每一条都是电子证据,删不掉,抵不了。
有些人以为"赚得少就不算犯罪",但法律量的是传播范围,不是钱包厚度。
热搜之下,真正该带走的一句话
这条新闻上热搜之后,评论区的画风是"哈哈哈哈哈一毛钱""够买一颗糖吗"。
但笑完应该知道:只要以牟利为目的传播了淫秽内容,哪怕你口袋空空、哪怕还没来得及收到一分打赏——5000次点击,就是刑事红线。
这个案子荒诞吗?荒诞。26分钟,2.3万人,赚1毛,坐4个月。
但它也是清晰的:在屏幕后面干坏事,法律不看你的余额,看你的行为。
你觉得"只要没赚到钱就不算犯罪"这个想法,有多少人真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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