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平县公安局关于公开征集新型黑恶犯罪线索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严厉打击新型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切实维护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安平县公安局“扫黑办”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征集新型黑恶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软暴力催收:在线上线下采取滋扰、威胁、恐吓、跟踪、守候等方式制造心理恐惧进行讨债,不直接实施暴力行为但足以压制反抗的违法犯罪团伙。
(二)恶意索赔:有组织地购买问题商品,批量诉讼,故意伪造商品质量问题,以投诉举报相要挟向商家索取高额赔偿费的违法犯罪团伙。
(三)舆情敲诈:假借“舆论监督”“新闻采访”等名义,编造夸大负面信息,制造舆论压力,再以“删帖撤稿、平息舆论”为条件索要高额费用的违法犯罪团伙。
(四)务工敲诈:以求职为名,进场后制造矛盾,通过集体上访、围堵工地、舆论造势等方式,向用工单位索取高额“赔偿款”的违法犯罪团伙。
(五)碰瓷敲诈:故意制造、编造人身、财产受损假象,采取诈骗、敲诈勒索等方式借机非法索取财物的违法犯罪团伙。
(六)强迫消费:在经营活动中,以低消费诱导进入,在消费时采取威胁、滋扰、纠缠等行为坐地起价、强买强卖的违法犯罪团伙。
(七)色情敲诈:通过网络招嫖、同城交友进行引诱,在交易时采取“仙人跳”等方式设局实施威胁恐吓,勒索钱财的违法犯罪团伙。
(八)裸聊敲诈:以交友为名主动搭讪诱导裸聊,截取、录制不雅照片、视频后以此为要挟,以群发亲友威胁、勒索“封口费”的违法犯罪团伙。
(九)网络套路贷:以网络借贷为名,暗中收取“砍头息”“服务费”虚增债务,恶意制造违约迫使逾期,配合“电话轰炸”“短信骚扰”等软暴力行为逼迫还债的违法犯罪团伙。
(十)网络暴力:在网络上大规模谩骂、侮辱、诽谤,编造谣言,雇佣网络水军,组织群体对立,打压、打击他人,扰乱网络秩序的违法犯罪团伙。
二、举报须知
1. 鼓励实名举报: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人身安全及合法权益。
2. 奖励与惩戒:对举报查证属实、发挥重要作用的线索,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对举报人、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
3. 举报内容要求:举报应尽可能提供线索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事由、相关佐证材料(如照片、视频、录音、转账记录等),以便公安机关调查核实。
4. 严禁诬告陷害:举报人必须实事求是,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举报方式和受理时间
(一)举报电话
110(24小时举报电话)
0318-7885110(国家法定工作日8:30-12:00和14:30-17:30)
(二)来访或邮寄地址
衡水市安平县北新大道南头路东 安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扫黑办)。
特此通告。
安平县公安局扫黑办
2026年8月5日
来源:安平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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