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华夏时报
8月11日,金运激光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梁伟家属送达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其出具的《刑事判决书》(2025)苏刑终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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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伟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于2021年8月15日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同年10月22日取保候审,2023年2月15日被逮捕,2024年12月31日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0万元,追缴其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梁伟对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25年3月3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出具《立案通知书》。
近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上诉人梁伟犯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00万元,追缴梁伟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金运激光表示,梁伟未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述判决为股东个人行为,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截至一季度末,梁伟持有公司5420.64万股,持股占比为35.85%。
值得一提的是,早在2015年9月,证监会就曾对梁伟因违规交易公司股票的事实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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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8月11日收盘,金运激光股价报10.76元/股,总市值约为16亿元。
来源:公司公告、中国基金报、市场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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