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农村宅基地登记已故长辈名字,确权过户按正规流程办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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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山东不少农村地区,很多家庭都会遇到一件很头疼的事。家里老一辈长辈已经离世,但是宅基地确权证书上面,写的依旧是过世老人的名字。不少老乡心里犯嘀咕,证书名字不是自己,以后这块房子和宅基地还算不算自家的?会不会时间久了就被收回?很多人到处打听,听来各种各样的说法,有人说不能过户,有人说要花一大笔钱,还有人说过几年房子就不属于子女。
现实生活当中,这种情况特别普遍。老一辈辛苦一辈子盖起老家的房子,子女常年在外打工,老人过世之后,没有及时处理证书更名。等到想要翻修房屋、或者以后涉及拆迁的时候,才发现证件名字还是已故长辈,一下子手忙脚乱。
今天咱们就专门结合山东农村的实际情况,把宅基地证登记已故长辈名字这件事讲透彻,哪些情况可以办理过户,哪些情况办不了,完整的办理步骤,还有大家最容易踩进去的坑,全部给大家梳理清楚,普通老百姓也能看得明白。
一、先分清两件事:宅基地使用权,和地上房屋所有权
很多老乡会把这两个概念混在一起,这也是大部分人产生疑惑的根源。
1. 地上的房子属于私人财产,可以正常继承
宅基地上面盖出来的房屋,是长辈辛辛苦苦出资建造,属于老人的私有财产。按照现行的规则,子女是有权继承这套房子。不管子女户口现在是留在本村,还是已经迁到城里落户,房子本身,都是可以由继承人继承。
简单讲:房子是自家的,子女可以继承。
2. 宅基地土地使用权,不是无条件直接继承
宅基地本身属于集体所有,并不是老人的私人财产。老人在世的时候,只是享有这块土地的使用资格。
这里就出现一个关键点:继承房屋,不等于直接无条件拿到宅基地使用权。要想把宅基地确权证书变更到子女名下,要看子女的户口,以及户内还有没有其他本村集体成员。
在山东农村,经常会碰到两种家庭现状。
第一种,老人去世之后,户口本里面,还有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口依旧在本村集体。这种情形处理起来相对简单。户里面还有人,宅基地可以继续给这一户使用,符合条件就可以申请证书更名。
第二种,老人离世之后,户口本整户全部消亡,子女户口全部迁出村子。这种情况,子女能够继承房屋,但是不能直接过户宅基地使用权。房子可以继续住,但是不能够随意翻新重建,等到房屋自然坍塌损毁之后,村集体有权收回这一块宅基地。
很多老乡就是在这里踩坑,听别人说宅基地不能继承,就误以为连房子都不属于自己,其实并不是这样。房子和土地,要分开看待。
二、山东农村,哪几类情况,可以办理确权过户更名
结合山东各地农村实际执行情况,分3种现实情况,大家可以对照自家对号入座。
情况1:子女户口还在本村集体,属于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如果儿女户口没有迁出,依旧是村里的户口。老人过世,户内成员还存续。这种条件下,是可以正常申请宅基地确权过户,把证书上面已故长辈名字变更到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名下。
注意,也不是所有本村户口子女都直接自动更名。家里有多个子女,要理清继承分配,所有继承人协商达成一致,才能够提交办理手续。不能够某一个子女私自前去办理。
情况2:子女户口已经迁到城市,不再是本村户口
不少80后90后读书、工作把户口迁到城镇。这种情形,房屋可以继承,但是不能直接把宅基地使用权过户到城镇户籍子女名下。
不少老乡在这里抱有期待,想要直接把不动产权证全部改成城里子女的名字,现实当中是办不通。可以保留房屋的继承权,能够正常居住、简单修缮,但是不允许大规模拆旧建新、推倒重建。
情况3:多子女家庭,部分留村、部分户口迁出
这是山东农村十分常见的家庭模式。有的孩子留在农村务农,户口在本村;有的子女进城安家落户。
优先可以由户口留在本村的那一位子女,在全部继承人协商同意前提下,去申请办理确权过户。
户口迁出的子女,可以分得房屋对应的经济权益,但是不能登记成为宅基地使用权人。兄弟姐妹之间一定要提前协商好,避免后续出现家庭矛盾。
三、办理过户确权,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完整办理流程
很多老乡想办,但是不知道去哪办,带什么材料,来回跑好几趟。我给大家整理接地气的实操步骤,山东农村家庭可以参考。
1. 整理基础证明材料
首先备好已故长辈的死亡证明,可以是医院开具证明,也可以是派出所出具的销户记录。其次是原来的宅基地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家里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如果存在多位继承人,要准备书面协商协议,全部人签字确认,约定由谁来登记确权。
2. 先向本村村委会提交报备
不要直接跑到不动产中心。第一步先找村里村委会,说明长辈已经离世,申请宅基地确权更名。村委会会核实户口情况,核实房屋权属真实性,出具对应的证明材料。
村委会初审,会确认申请人是不是本村集体成员,户有没有消亡,这一步非常关键。
3. 递交到乡镇自然资源相关部门审核
村委会初审完成之后,材料递交到乡镇一级负责宅基地管理的部门。工作人员会实地上门走访,实地丈量房屋宅基地,核对四至边界,确认房屋现状,有没有存在违建、超占面积的问题。
如果宅基地存在超占,历史遗留多出面积,会按照山东的确权政策区分处理,超占部分一般不会登记进证书。
4. 公示无异议之后,办理新的确权证书
乡镇核查完毕,会在村里进行公示,公示期之内本村村民没有提出异议,就可以进入制证环节。审核通过之后,就可以拿到全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提醒大家:整个正规流程,不存在高额的过户手续费。农村宅基地确权更名,只有少量证书工本费,不要轻信社会上一些人说花钱找人代办就可以搞定户口不符合条件的过户,这类操作不受保护,后期证书会失效。
四、高频误区,山东农村家庭一定要避开
误区1:老人不在了,证书名字不改,房子马上就会被收回
很多人慌慌张张,觉得长辈一走,不立刻过户,宅基地马上就归村里。实际不是。
只要房屋还完好存在,就算证书还是过世老人名字,房屋依旧属于继承人,不会马上收回。但是不建议一直拖着不去处理。等到以后想要翻修、遇到拆迁,再临时补办,流程会更麻烦,部分证明时间久了很难补齐。有空尽早梳理,是最稳妥的选择。
误区2:写了遗嘱,就能够直接把宅基地给到城里户口的子女
遗嘱可以处置地上房屋,但是遗嘱不能够突破宅基地集体管理的规则。就算老人立下遗嘱,把宅基地留给城镇户口子女,房屋可以遵照遗嘱继承,但是宅基地使用权,依然不能过户登记到城镇子女名下。很多家庭在这里理解出错。
误区3:兄弟姐妹口头说好就行,不用书面签字
不少农村家庭,兄弟姐妹关系和睦,口头商量房子归谁。等到多年之后,家庭情况变化,很容易产生纠纷。办理确权过户,相关部门要求全部继承人书面签字确认。口头约定不算有效材料。
误区4:花钱找人,就能把宅基地过户给城镇户口子女
网上、村镇周边偶尔会碰到声称有关系,花钱可以搞定过户。千万不要轻信。户口不符合集体成员条件,无论花钱多少,正规渠道都办不了。就算拿到证书,后期核查发现材料造假,证书直接作废,钱也会损失。
五、不同现状,给普通家庭几点现实建议
1. 如果家里有户口留在本村的家庭成员
优先尽早走完正规的确权更名流程。把证书更新,后续房屋合理翻修、维护,避免后续产生家庭分歧。多子女家庭,全部继承人提前沟通清楚,留存书面协议,减少日后矛盾。
2. 如果子女全部都是城镇户口
证书可以继续保留原已故长辈名字,房屋做好日常修缮维护,不要推倒重建。心里清楚:房子归自己,但是土地使用权不能过户。未来如果遇到拆迁,城镇户籍继承人,可以享受房屋对应的补偿权益。
3. 暂时没有打算过户,日常保管好老证书
部分家庭暂时不想办理更名,务必保管好原始宅基地证书、长辈死亡证明,家庭成员户籍资料。不要丢失,等到需要使用的时候,这些全部都是核心凭证。
4. 家庭内部出现意见不一致怎么办
兄弟姐妹之间对房屋归属谈不拢,这种情况村委会、乡镇只能够帮忙调解。调解无效,就要走司法途径确定房屋继承划分,拿着生效文书再去办理确权业务。家庭矛盾没有解决,是没有办法单方面完成过户。
免责声明:
本文仅为民生知识科普分享,宅基地确权过户各地乡镇执行细节会存在细微差异,不作为办理业务的法定依据。具体办理条件、提交材料,以当地村委会、乡镇自然资源以及不动产登记部门的官方答复为准。
互动讨论:
在咱们山东农村,不少家庭都遇到过宅基地证书写着过世老人名字的情况。你们老家那边,办理更名流程麻烦吗?你们家里是子女户口留在村里,还是全家户口已经迁到城里?欢迎大家在评论区说说自家的实际情况,互相交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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