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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居民朋友:

为切实保障各族群众就医及全院医护人员健康安全,我院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 50325-2020)、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GB/T 18883-2022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中一类民用建筑检测要求,委托具备检测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对新院区门诊部住院部、手术室、ICU、医技科室、行政区域等室内区域,开展室内空气污染物专项检测。

本次检测严格按照一类民用建筑7项指标(氡、甲醛、氨、苯、甲苯、二甲苯、TVOC)标准开展检测,经专业采样、实验室分析,所有检测项目数值均低于国家标准限值,室内空气质量达标。

我院将持续常态化开展室内环境巡检工作,为广大干部群众提供安全、舒适、健康的就医环境。

特此公告。

阿勒泰地区人民医院

2026年8月11日

一审:热孜万.玉山
二审:李新爱
终审:阿依秋瓦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