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教育部门三番五次强调,在职中小学教师,不准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不准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等组织的有偿补课。红线画了一道又一道,可现实类似情况时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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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这些年因为违规补课被处理的老师并不少,通报看了一个又一个,但仔细翻翻那些处分结果就会发现,很多无非是警告、记过、批评教育、退缴违规所得,板子举得高,落下去却轻。

铁饭碗还是铁饭碗,工资照拿,课照上。正因处分没有真正触碰到痛处,没有砸掉饭碗的威慑力,一些老师才有恃无恐。这种局面,说实话让人挺无奈的。

就在最近,湖北恩施州教育局通报了一批典型案例,一共7位在职中小学老师因有偿补课被查,消息一出,再次引发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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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7位老师是怎么回事呢?分成两起。

一起发生在巴东县,巴东县野三关镇民族中学的6名在职教师,组织本校部分学生在校外违规补课,等于老师自己搭台子、自己唱戏,把学生从教室里拉到了校外的补课桌上。

另一起发生在来凤县,来凤县民族小学教师王某,参与了一家名叫"远航托管"的校外托管机构的管理工作,并且从中获取了经济利益,等于是在职老师给校外机构站台、出力、分钱。

一个是直接组织学生补课,一个是挂靠托管机构牟利,形式不同,但本质一样——都是拿在职教师的身份去换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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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这7位老师面临的处分是什么呢?

巴东县那6名教师中,谭某某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邓某某被给予警告处分,其余4人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巴东县教育局约谈了野三关镇民族中学的校长和分管副校长。

来凤县的王某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责令退还违规所获经济利益,相关线索还移送给了来凤县纪委监委。

处分结果一公布,网友们不淡定了。

不少人觉得,这个处理太轻了,简直就是走个过场。警告处分不痛不痒,不影响编制,不影响工资,过段时间就翻篇了。退还违规所得?那本来就是不该拿的钱,退回去算什么惩罚?

有网友直言不讳:明知道上面三令五申不许碰,偏偏要顶风作案,对这种人就该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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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激动不是没有道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带来的负面影响,实在太多了。最重要的影响就是教育内卷和家长焦虑——老师在课堂上有所保留,把真东西留到补课班上讲,没补课的孩子心里发慌,家长只能乖乖掏钱,一个班带动一个年级,一个年级带动一所学校,内卷的雪球越滚越大。

更让人担心的是,有些老师一旦把心思放到了补课赚钱上,本职工作就开始敷衍了事,不务正业。

有网友就说,自己学校前几年有几个老师,一门心思在外面机构上课,居然还在办公室里直言"学校上课耽误时间,毫无兴趣"。这话听着寒心,但恐怕不是个例。当一个老师觉得站在讲台上是"耽误时间",那讲台下那些孩子的前途,又算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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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必须禁止,没有商量的余地。在职教师手里握着的是公办教育赋予的讲台和权力,补课的学生往往就是自己班上的孩子。这种补是对教育公平的直接伤害。

不过,这件事也不能一概而论。有退休老师就表达了不同看法,说得也挺实在:在职教师给自己班上的学生有偿补课,这肯定有问题,因为存在利益冲突,很容易出现"课内不讲课外讲"的猫腻。

但如果给不是自己学校、不是自己班上的学生补课,不管有偿无偿,是不是就不应该一刀切地禁止?尤其是退休教师,教了一辈子书,退休后给孩子们辅导辅导功课,发挥点余热,这有何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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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话有一定道理,但回到眼前,在职老师给自己学生补课这件事,就应该被严厉禁止,这一点不能含糊。当然,要想真正解决有偿补课问题,光靠处理几个老师远远不够,还得从源头上找原因。

一方面,惩处力度确实得加大,让违规成本高到不敢碰;另一方面也得承认,补课之所以有市场,跟部分家长的需求有直接关系。

如果所有家长都能稳住心态,不跟风、不掏钱、不主动请老师补课,那补课市场自然就萎缩了。所以说,根源还得从家长这里下手,扭转"不补就落后"的焦虑心态,让教育回归课堂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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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底,教师这个职业之所以受人尊重,是因为它承载着教书育人的使命。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损害的不只是几个学生的利益,更是整个教育系统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