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滕州市2026年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滕教体发〔2026〕22号)的要求,经学校研究,特制订我校2026年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生范围

新兴南路以东、塔寺南路以西、荆河路以南、荆河以北区域。

二、招生年龄

年满6周岁(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

三、报名办法和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网上信息填报。我校2026年一年级新生报名统一使用“滕州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平台”)。监护人需下载并安装“爱山东”APP,完成注册及实名身份认证后,在首页点击进入“教育入学一件事”,进入“滕州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按照招生平台提示填报相关信息。所有新生均需在网上报名,并按照平台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报名必须使用符合条件的监护人信息,如实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2.网上信息填报时间。8月14日至8月16日。

3.学校审核。学校依托招生平台,依据信息比对情况进行报名审核。监护人可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审核状态。网上审核通过的,无需另行上传材料,也无需到现场办理;网上审核未通过的,监护人需根据平台提示补充上传相关材料或到现场审核。

4.录取。学校根据报名审核结果进行网上录取,监护人在8月18日登录招生平台查看学生录取结果。

(二)现场报名

因网上审核未通过、大数据信息关联不畅或其它原因无法完成网上报名的,由学校通过报名平台通知监护人携带身份证和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审核)。现场报名(审核)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不动产证明材料:房产、购房合同等不动产证明材料。登记用途须为住宅,产权须为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完全所有。公寓、办公、商业或工业等非住宅用途房产,不得作为入学申请依据。城区房产拆迁,确未购房的,凭拆迁安置协议可在原片区申请入学;拆迁后重新购房的,在新购房产片区学校申请入学;拆迁异地安置的,在安置地片区学校申请入学。

2.户籍材料:居民户口簿用于证明学生与监护人、产权人之间的家庭成员关系。以父亲或母亲的不动产申请入学的,学生户籍须与该监护人在同一户口簿上,学生户籍不在同一户籍簿上的,无需迁移,但须提供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亲子关系证明;以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不动产申请入学的,学生户籍须与该监护人在同一户籍簿上。新迁入户口须在8月16日网上报名截止之前完成。

3.随迁子女入学材料:须持有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有枣庄市内户籍但无法办理居住证且有合法稳定就业和住所的流动人口子女,须提供父母任一方有效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工资流水或经营许可类证明等材料。

四、咨询电话和咨询时间

招生咨询电话:
0632-5581329 18563280797

招生咨询时间:

上午:8: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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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