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天,诺兰的《奥德赛》上映。
不出意外,朋友圈会分成两种人。看过原著的,和假装看过的。
今天花五分钟,把这本书讲明白。看完这篇,你就是前一种人。
先说它讲了啥。
《奥德赛》是荷马史诗的下半部。上半部《伊利亚特》讲特洛伊战争怎么打,下半部讲打完仗,一个人怎么回家。主角奥德修斯,就是献木马计的那位。仗打赢了,别人坐船回家,一路顺风。他因为得罪了海神波塞冬,被按在海上漂了十年。
同样一个导航终点,别人当天到,他走了十年。这大概就是最早的物流异常。
这十年他遇到的事,一件比一件离谱。
独眼巨人抓了他们,一天吃两个人。奥德修斯骗巨人说,我叫没有人。然后趁他睡着戳瞎了独眼。巨人疼得喊救命,邻居问谁害你,他说没有人害我。邻居说,那你喊什么。他们就这么跑了。
女巫喀耳刻一挥手,把他的船员全变成了猪。你可能会说这也太惨了。其实未必,那帮船员一路上净拖后腿,变没变,区别不大。
海妖塞壬用歌声诱人送死。他想听,又不敢听,就让水手把自己绑在桅杆上,全船人耳朵堵死,他一个人听完了那段传说里没人扛得住的歌声。
全船唯一的听众,还没法点赞。
女神卡吕普索把他扣在岛上七年,许他长生不老,海景房包吃包住,条件是别回家。他拒绝了。说实话,这个条件放今天,很多人得犹豫到岛沉了。
十年后,他九死一生回到家乡,装成乞丐。一百多个求婚者赖在他王宫里白吃白住,逼他妻子改嫁。这阵仗放现在,物业早报警了。
他没报警。他拉开那张没人拉得动的大弓,把求婚者全清了场。
全书最戳我的是结尾。妻子佩涅罗珀不信他,当着他的面,吩咐仆人把卧室里的婚床搬出来。他急了,说那床搬不动,床腿是我当年用一棵活着的橄榄树亲手做的。妻子听完就哭了。
树没动过,人没忘过。
再讲它凭什么是经典。
这本书快三千岁了,是西方文学的源头之一。但奇怪的是,它写的不是英雄怎么赢,是英雄怎么熬。上半部里大家比谁的拳头硬,到了《奥德赛》,奥德修斯活命靠的是三样东西,撒谎,忍耐,记性。
它大概是文学史上第一个承认「聪明比力气重要」的故事。
后世所有讲漂泊的作品,都有它的影子。乔伊斯拿它写出《尤利西斯》,一本比原著更难读完的书。科恩兄弟拿它拍了《逃狱三王》。你爱看的公路片,读过的流浪文学,往上数祖宗,都是这一本。只不过后人开的是车,人家开的是船。
奥德修斯这个名字,后来干脆变成了英语里的一个单词,odyssey,意思是漫长的旅程。一个人能把名字活成单词,这就算经典的待遇了。
最后说现实意义,这也是我劝你读它的原因。
三千年过去,海还是那片海。独眼巨人变成了酒局,塞壬的歌声变成了短视频,一刷就到半夜两点。卡吕普索的岛变成了任何一个劝你别折腾了的温柔乡。
这世上所有让你停下来的好东西,标价都是同一句话,忘了你要去哪。
而奥德修斯给出的回答,三千年来没人超越。绑住自己,听完歌声,继续往前划。
所谓成长,就是终于明白回家比出发难,然后还是选择回家。
后天电影上映,应该值得一看。但我更劝你把书找来看看。
电影讲两个小时,这本书讲了三千年。
都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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