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
是合法上路的“通行证”
更是守护生命的“安全线”
然而
总有人心存侥幸
视法规为儿戏
无证驾车上路
把自身与他人的安危
推向危险的边缘
为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泸州公安交管部门持续严查
无证驾驶等易肇事肇祸违法行为
无证驾驶曝光
8月3日,彭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于泸县石桥镇红山村村道驾驶两轮车被民警查获。
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彭某处以罚款1000元,并处行政拘留。
7月21日,胡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于古蔺县352国道驾驶两轮车被民警查获。
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胡某处以罚款1000元,并处行政拘留。
7月17日,樊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于古蔺县352国道驾驶两轮车被民警查获。
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樊某处以罚款1000元,并处行政拘留。
6月10日,杨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于叙永县环城北路驾驶两轮车被民警查获。
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杨某处以罚款1000元,并处行政拘留。
无证驾驶有哪些安全隐患?
我们通过案例来看!
01
易引发交通事故
无证的驾驶人未经专业的培训和考核,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基本驾驶技能,遇到突发情况很有可能会惊慌失措、手忙脚乱,从而引发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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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滋生其他违法行为
无证的驾驶人不具备机动车驾驶资格,规避执法检查的心理更重,容易导致道路交通秩序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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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保险可能不予理赔
无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可能拒绝承担赔偿责任。这会导致肇事方赔偿压力大,受害方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泸州公安交管部门提醒
无证驾驶是危害性极强的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缺少系统的驾驶培训,上路之后极易诱发交通事故,既是对个人人身安全的不负责任,更是漠视沿路行人、其他驾乘人员的生命权益,潜藏巨大的道路安全隐患。
驾驶机动车上路,驾驶人须年满18周岁、取得对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不是一纸简单凭证,更是一道守护生命的安全防线。在此呼吁广大市民自觉恪守交通法规,主动考取驾照、合规持证上路,共同维护辖区道路通行秩序,守护每一次出行平安。
信息来源:各大队
本期编辑:姜小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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