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广西金融监管局发布关于对违法违规使用“保险代理”“保险经纪”等字样经营主体进行整改的公告。
广西金融监管局表示,保险代理、保险经纪业务属于金融特许经营业务。企业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包含“保险代理”“保险兼业代理”“代理保险”“保险经纪”等字样的经营主体,如实际从事保险代理业务、保险经纪业务的,须依法取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派出机构的许可;如不从事保险代理业务、保险经纪业务,且未取得相应许可的,请尽快到经营主体登记机关办理名称及经营范围变更,删除“保险代理”“保险兼业代理”“代理保险”“保险经纪”等字样。未按本公告要求整改的经营主体,金融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理,存在违法行为的,将依法从严查处。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