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根据《关于做好2026年暑期及中高考期间校外培训监管工作的通知》(苏双减办函〔2026〕4号)要求,按照我市校外培训治理工作安排,市教育局指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和属地街(镇),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群众举报的违法违规培训线索和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实地核查,现将有关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1.丹阳市开发区“天材托管中心”借托管名义进行违规学科培训。7月12日,市防台风应急响应提升到Ⅱ级,丹阳市教育局在校外机构治理巡防行动中,发现该机构以托管名义进行“一对一”变相学科类辅导,现已对其立案调查,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和《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对其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2.丹阳市云阳镇“小蜻蜓儿童看护服务部”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7月初,该机构未经许可擅自组织学科类培训,丹阳市教育局已对其立案调查,责令其停止违规培训行为,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作出行政处罚。
3.句容市教育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句容市宝华镇恒大雅苑小区22栋23楼存在违规开展学科培训情况。经查,该场所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领取营业执照。工作人员责令其停止培训活动,妥善处理退费等后续工作,并对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经“回头看”检查,该场所已停止经营活动。
4.句容市教育局组织人员对句容市黄梅街道碧桂园凤凰城学林苑18栋1楼开展现场执法,发现该场所有10名学生在写作业。经调查,该场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中小学生课后托管服务,但与注册地址不符。执法人员要求场所负责人立即停止托管服务,并告知其经营活动地址需与营业执照一致。负责人表态将暂停托管服务,尽快将经营活动移至注册地址。
5.扬中市三茅街道新扬南路“学力方教育”涉嫌变相开展学科类培训。机构违规张贴学科类师资宣传广告;机构内存有英语练习题、化学学科板书等学科教学物料,扬中市教育局执法人员当场约谈机构负责人,对其进行政策宣讲和警告处理,责令立即撤除全部学科类宣传物料,全面规范经营行为,严禁以任何形式开展学科辅导。
6.扬中市三茅街道“容永协托管”涉嫌变相开展学科类培训。机构内存有统一的语文、数学等学科教学物料(讲义、投影仪),扬中市教育局执法人员当场约谈机构负责人,对其进行政策宣讲和警告处理,责令立即撤除全部学科类物料,全面规范经营行为,严禁以任何形式开展学科辅导。
7.扬中市三茅街道“励学托管(麦斯乐思工作室)”涉嫌变相开展学科类培训。机构内存有数学、物理、化学三门学科的教学物料(讲义、白板、学具);执法人员当场约谈机构负责人,对其进行政策宣讲和警告处理,责令立即撤除全部学科类物料,全面规范经营行为,严禁以任何形式开展学科辅导。
8.丹徒区“春笋智慧学习”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该机构在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发放学科类培训广告,开展违规学科类培训,已招收2名学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丹徒区教育局责令其退还所收费用,立即停止学科类培训。
9.丹徒区教育局在联合检查中发现,丹徒区“万禾托管服务中心”第二逃生通道封死,消防栓无水,灭火器过期,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五十四条之规定,消防救援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方可营业。
10.京口区“镇江爱学文化服务有限公司”涉嫌违规学科培训。该机构在为学生提供托管服务时,现场有教学用黑板;通过现场询问学生,发现部分业务涉嫌违规学科辅导,京口区教育局现场要求其停止违规培训行为,进一步规范托管服务。
11.京口区“镇江瑞之阁校外托管服务有限公司”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在镇江市教育局组织的全市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交叉检查和京口区教育局组织的校外培训机构安全巡查中均发现该机构营业期间消防通道违规上锁,通道门口停有电瓶车,堵塞安全通道。京口区教育局立即责令该机构立即整改,并加强后续巡查检查。
12.润州区教育局巡查发现位于跑马山附近新城花园小区内的“镇江思涵学堂托管有限公司”存在疑似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行为。现场发现该机构外墙有招生广告牌,室内5个教室,其中4个教室疑似集体试卷答疑或单词默写;作为儿童聚集场所仅一个进出口,窗户安装固定防盗窗,消防设施未备齐备全。执法人员随后约谈机构法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业整改,清除消防隐患,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规范运营,不得开展任何涉嫌学科类培训。
13.润州区教育局在巡查中发现位于朱方路德润华庭小区内的“德润校外托管服务部”存在涉嫌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行为。现场发现该机构有1名教师、17名学生,其中大部分为二年级学生,桌上有英语统一教材,教室外有英语教辅资料堆积;该机构有两个出入口,但是其中一个出入口堆积杂物,消防设备未配备到位。随后工作人员约谈机构负责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必须消除场所内安全隐患,并立即停止违规学科类培训行为。
14.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镇江思之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预收费违规。该机构在开展托管服务过程中,存在一次性向学员收取服务费用超过 5000 元的行为。根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镇江经开区社会发展局责令其立即整改,严格落实预收费管理相关规定,规范收费行为。
15.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精之英托管中心”违规发布线下广告。该机构擅自在线下公共场所投放宣传广告,违规开展营销宣传。根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关于做好校外培训广告管控的通知》文件相关规定,镇江经开区社会发展局责令其立即整改,当场撤除全部违规线下宣传广告。
国家“双减”政策规定,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全市各地将持续加强常态化巡查排查,跟踪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将积极回应违规培训举报,并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开展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对违法违规培训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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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镇江教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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