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小北曾发布推文
“夏日购车·乐逛江北”活动启动
现在
消费券申领使用细则来啦!
01
活动时间
新购车开票时间:
2026年6月20日(含)—2026年8月20日(含)
消费券使用与上传消费发票截止时间:
消费券发放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过期作废)
02
活动资金
本轮“夏日购车·乐逛江北”消费券活动资金总额500万元,按照申领的先后顺序,先到先得。
03
活动对象与补贴标准
2026年6月20日(含)起在活动企业新购7座及以下非运营乘用车新车(不含二手车),并完成上牌(不限上牌地区)的个人消费者。每位个人消费者限参与一次。
*乘用车是指符合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 机动车类型》中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本轮“夏日购车·乐逛江北”消费券可在江北新区内参与活动的住宿、餐饮、零售企业使用。申领江北新区汽车购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待查重审核工作通过后,根据购车价格(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含税价为准)分档领取消费券。具体标准如下:
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上的车辆含税价在20万元(不含)以下的,申领1000元消费券。
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上的车辆含税价在20万元(含)—40万元(不含)的,申领2000元消费券。
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上的车辆含税价在40万元(含)以上的,申领3000元消费券。
本次消费券活动不与汽车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补贴重复享受。
04
消费券申领使用规则
申领须知
(1)购车发票开具时间:2026年6月20日(含)—2026年8月20日(含)。
(2)申请人、购车人、车辆产权人、发票开票抬头、行驶证、登记证书、收款银行卡户名、消费发票抬头必须为同一自然人;机动车销售发票须由江北新区合作车企开具,销售方名称与指定车企保持一致。
(3)申请人务必如实上传清晰、规范的申报材料,因信息错误、影像模糊、账户异常导致审核驳回、发放失败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4)申请人对申报资料真实性、完整性负主体责任。材料不全不予兑付补贴;伪造材料、串通套取补贴资金的,依法追责并纳入失信名单。
(5)有效身份证件包含居民身份证、港澳台通行证件、居住证、外籍护照等法定证件。
(6)活动周期内一人一车仅可申领一轮消费券,不得重复申领。
(7)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主办方可视实际情况调整活动细则、暂停或终止活动。活动商户及消费者参与活动即视作理解并同意活动细则。
如消费者满足本次消费券申领要求且已申请2026年6月20日(含)后江北新区汽车购新补贴活动(),则无须再次上传车辆材料,消费券资格审核通过后,在招商银行江北新区夏日购车乐逛江北活动界面可直接领取消费返现券额度。
使用范围、期限
1.使用范围
江北新区指定活动商户均可使用
2.使用期限
消费券自发放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有效,逾期未使用额度自动作废,不予补发、折扣、结转。
使用期限内,消费券额度可用于餐饮和住宿消费、零售等领域,所有消费品类价格按扣除各环节优惠后最终销售(消费)价格计算。仅限消费券申领人本人使用(以消费场所开具的个人正规发票为准)。
消费券总额在有效期内,单次抵扣按实际消费金额的80%折算(小数位四舍五入到整数位),抵扣额度累计扣减,直至消费券总额度使用完毕,消费发票的开票方须与活动名单内商户一致。
核销流程
消费者在指定商户完成消费并开具正规个人消费发票(发票抬头需为申请人本人姓名),将发票上传至招商银行APP提交核销申请,审核核验无误后,将对应抵扣金额兑付至申请人账户。
建议申请人提前开立招商银行个人账户,提升审核兑付效率。
05
兑付时间
活动结束后两个月内兑付至消费者指定银行账户。
本次“夏日购车·乐逛江北”活动相关条款由江北新区投资促进和商务局负责最终解释。
咨询电话:025-58172940、025-86587180
政策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素材来源 | 投资促进和商务局
编辑 | 秦思
发布 | 徐雅莹
审核 | 钱国江、吴小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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