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非法改装
暗藏严重安全风险
但个别驾驶人仍心存侥幸
一味追求“物尽其用”
擅自将客车车厢变为“货箱”
这不仅违法
更是对生命安全的严重漠视
近期
新会交管大队查获一批
违法改装面包车
▲李某驾驶云MS3***小型面包车实施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违法行为
▲张某驾驶粤JUB***小型面包车实施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违法行为
▲莫某驾驶粤JK9***小型面包车实施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违法行为
▲卢某驾驶粤JHW***小型面包车实施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违法行为
▲黄某驾驶粤JVP***小型面包车实施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违法行为
执勤民警依法对以上驾驶人
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
并依法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责令其将车辆恢复原状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规定:
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面包车与货车的结构功能不同
擅自拆除后排座椅、客货混装
将显著改变车辆安全性能
对行车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面包车非法改装「危险」
● 重心失衡,操控失控:拆除座椅并满载货物会显著改变车辆原有的配重,导致重心后移、升高。面包车本身自重轻、轮胎规格小,在高速行驶、急转弯或湿滑路面时,极易发生侧滑、甩尾甚至侧翻。
● 人货同舱,无隔断防护:货车驾驶室与货厢之间有安全隔板,而面包车拆除座椅后,驾驶人与后方货物处于同一空间。一旦紧急制动或发生碰撞,堆积的货物会因惯性猛烈前冲,直接挤压前排人员,造成严重的二次伤害。
● 遮挡视野,逃生受阻:货物堆放过高会遮挡后视镜视野,影响变道、倒车判断;发生事故后,杂乱堆积的货物会阻碍车门开启与破拆救援,增加逃生难度。
● 易引发自燃及机械故障:若改装涉及私接电路、改变底盘结构或超载,容易留下火灾隐患(如线路短路自燃),还会加剧轮胎、刹车系统磨损,引发爆胎等故障。
法律不容侥幸心里
生命不容冒险试错
擅自改装,严查必究!
请广大驾驶人
遵法守规,依法上路
切勿心存侥幸,文明出行
一审:贤
二审:剑
三审: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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