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三农”微信公众号2026年8月12日消息,为有效应对“白海豚”台风带来的大风、强降雨影响,最大程度降低水产养殖业损失,防止台风后水生动物疫病暴发流行,保障渔业生产安全,市农业农村委就台风后水产养殖恢复生产提出技术工作提示。

一是及时采取安全措施,抓紧修复基础设施。全面排查现场安全隐患。台风后现场情况复杂,各类基础设施可能存在漏电、坍塌、地基松动等安全隐患,相关人员进入养殖现场前应先排查风险,应配备必要的救生和防护装备,切勿盲目下水或冒险作业。要密切跟踪后续天气及外河水位变化,对池埂偏低、进排水口受损的塘口,及时采取加高池埂、加设围网等临时防护措施。

有序推进设施抢修工作。按照“先急后缓”原则,优先恢复道路通行和电力供应,随后集中力量修复损毁的池埂、拦鱼网片、进排水设施及增氧等渔业机械设备,并对存在溃口风险的池埂、进排水口进行封堵加固,避免二次损毁。

分类开展塘口修复复产。对受损程度相对较轻的池塘,重点做好设施全面检查、堤埂加固和塘面杂物清理。对已被淹没或受损较重的池塘,待水位回落后应立即组织力量抢修,为后续补苗做好准备。精养塘要重点检修进排水系统。与外河存在明显水位差的池塘,应先行回灌降低水位差,防止因倒埂造成养殖对象逃逸,随后再逐一排查、修补渗漏点位。

二是做好病害防控,防止疫病发生。做好死鱼无害化处理。台风后水域内往往漂浮大量死鱼及杂物,应第一时间组织打捞、分类处置,严禁随意抛弃。无害化处理可采用焚烧或生石灰消毒后深埋(覆土1米以上)等方式,具体操作参照行业标准《染疫水生动物无害化处理规程》(SC/T 7015)执行。打捞过程所用工具、容器及相关人员也应同步做好消毒,防止病原扩散。

坚持巡塘,及时发现病害。建议早晚各巡塘一次,重点观察养殖对象的摄食、活动、体色及水质变化情况,并做好记录、及时比对分析。对疫病苗头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规模疫情。

准确诊断,科学规范用药。台风后水体生态系统尚未稳定,养殖对象普遍处于应激状态,抵抗力下降,极易诱发多种疾病。用药前应准确判断病因、对症施治,禁止盲目加大用药量或使用禁限用药物。

三是加强科学管理,尽力恢复生产。摸清存塘鱼量,做好鱼种补充。水位回落后,应结合拉网检查、投饲观察等方式,摸清各塘口存塘量和养殖对象健康状况,据此调整生产计划、合理补放苗种。池埂全部溃决、原养殖对象基本流失的池塘,应彻底排干、消毒后重新培育夏花或春片鱼种。原良种场、苗种场应优先通过并塘、转移等方式,确保亲本和核心种质资源不受损失,为来年生产留足储备。补苗、转塘、并塘各环节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做好消毒防病,尽量减少机械损伤。

加强日常管理,保持良好水质。及时调节pH,可按每亩用生石灰15~20公斤化浆全池泼洒;加强巡塘、密切关注浮头征兆,一旦发现缺氧应立即加注新水、启动增氧设备或投放增氧剂;对养殖水域进行清淤消毒,清除随雨水、洪水带入的致病因子。

科学投喂饲料,促进鱼类生长。在投喂之前,要认真检查,避免投喂霉变、劣质饲料,要投喂优质饲料。坚持“四定、四看、一检查”投饵法,即定时、定位、定质、定量,看天气、看水色、看水产动物吃食、看水产动物活动,检查水下有无残渣剩饵。

另外,大棚设施养殖恢复生产措施应把棚架结构和配套设施的抢修加固作为重点。优先恢复供电,抢修棚内通道、微孔增氧管道等设备设施,确保生产通道畅通、增氧系统正常运转;同步排查并加固受损的池埂、拦鱼网片和进排水系统,防止因棚体或设施二次受损扩大损失。其余各项恢复生产措施,可参照露天池塘养殖相关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