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动员群众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全力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震慑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8月8日,贵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面向全市群众发布,即日起开展有效期三个月的有奖举报试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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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渠道:

方式一:扫描下方图片中的二维码直接进入举报页面↓↓↓

方式二:打开微信小程序,搜索“广西交警微发布”小程序,点击进入举报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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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流程

第一步:首次登录需要进行实名认证、手机号码绑定,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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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阅读了解举报须知与不予受理情形。

特别提醒的是:如举报酒驾醉驾、客车超员、货车载人的,应当是正在发生的违法行为;如举报强超强会,应当是2天内的违法行为,且必须提供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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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填写举报材料并提交举报。注意:视频可实时拍照和附件上传,视频时长最大20秒,大小2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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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进度查询

举报材料提交后可返回页面,点击进度查询查看办理状态。

业务状态:

  • 已提交待审核

  • 审核不通过

  • 已受理待确认

  • 奖励不通过

  • 奖励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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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获奖信息

办理状态为奖励通过的举报人可在页面点击线上、线下奖励受理,受理有以下三种:

1、小程序提交获奖信息

2、电话提交获奖信息

3、线下受理点提交获奖信息

  • 七日内,三种渠道任选其一提交获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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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

所有举报线索均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审核、调查、认定,举报线索不作为直接处罚依据;

2

提供的证据线索要客观真实,不能弄虚作假;

3

切勿在开车过程中使用手机拍摄或进行相关操作,行车过程中发现的交通违法,应使用行车记录仪视频进行证据线索提供;

4

提供的证据线索应全面、及时,视频不要故意剪辑、掐头去尾,图片不能P图;

5

紧急情况,请第一时间拨打110或122报警。

交管部门鼓励每一个人

都能成为交通安全监督员

让交通违法行为无所遁形

也希望大家在举报他人的同时

严格要求自己

让我们共同营造一个

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图文:政工法制大队

采编:甘 霖、李良意

责编:莫清清

审核:甘 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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