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动员群众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全力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震慑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8月8日,贵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面向全市群众发布,即日起开展有效期三个月的有奖举报试点活动。
01
举报渠道:
方式一:扫描下方图片中的二维码直接进入举报页面↓↓↓
方式二:打开微信小程序,搜索“广西交警微发布”小程序,点击进入举报页面↓↓↓
02
举报流程
第一步:首次登录需要进行实名认证、手机号码绑定,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即可。
第二步:阅读了解举报须知与不予受理情形。
特别提醒的是:如举报酒驾醉驾、客车超员、货车载人的,应当是正在发生的违法行为;如举报强超强会,应当是2天内的违法行为,且必须提供视频。
第三步:填写举报材料并提交举报。注意:视频可实时拍照和附件上传,视频时长最大20秒,大小20M。
03
举报进度查询
举报材料提交后可返回页面,点击进度查询查看办理状态。
业务状态:
已提交待审核
审核不通过
已受理待确认
奖励不通过
奖励通过
04
提交获奖信息
办理状态为奖励通过的举报人可在页面点击线上、线下奖励受理,受理有以下三种:
1、小程序提交获奖信息
2、电话提交获奖信息
3、线下受理点提交获奖信息
七日内,三种渠道任选其一提交获奖信息
注意事项
1
所有举报线索均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审核、调查、认定,举报线索不作为直接处罚依据;
2
提供的证据线索要客观真实,不能弄虚作假;
3
切勿在开车过程中使用手机拍摄或进行相关操作,行车过程中发现的交通违法,应使用行车记录仪视频进行证据线索提供;
4
提供的证据线索应全面、及时,视频不要故意剪辑、掐头去尾,图片不能P图;
5
紧急情况,请第一时间拨打110或122报警。
交管部门鼓励每一个人
都能成为交通安全监督员
让交通违法行为无所遁形
也希望大家在举报他人的同时
严格要求自己
让我们共同营造一个
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图文:政工法制大队
采编:甘 霖、李良意
责编:莫清清
审核:甘 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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