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千万烈士热血换来公有制,全盘私有化岂能辜负历史?”——这句话背后,是一种深切的历史忧思。

但我们需要先厘清一个基本事实:今天的中国,并没有走上“全盘私有化”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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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写进了宪法

翻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条,白纸黑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这不是一句空话。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两个毫不动摇”被反复强调。国有企业被定位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

数据也印证了这一点。截至2024年末,全国国有企业资产总额达到401.7万亿元,国有资本权益109.4万亿元。2026年,“十五五”规划明确提出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国务院国资委进一步提出,力争把中央企业88%以上的营业收入集中到20个重点行业里。

“混改”不是私有化,改革有底线

有人担心“混合所有制改革”是私有化的“暗度陈仓”。这种担忧并非空穴来风——现实中,确有声音试图借着“混改”的壳搞私有化那一套。

但官方立场是清晰的。有专家明确指出,“国企改革的根本方向不是改变所有制归属,而是改革所有权管理体制”。2026年,施行17年的《企业国有资产法》迎来首次系统性大修,修改71条、新增32条。修订草案首次在法律层面确立了国家出资企业的分类治理制度——功能类、公益类、商业类,不同类型设置不同考核重点。同时建立国有股权董事制度,解决所有权虚置和监管不足问题。

修法的目的,恰恰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堵住“化公为私”的制度漏洞。

“承重墙”不能拆,但可以加固

将国有资产比作“承重墙”——这个比喻很形象。承重墙不能拆,但可以加固、可以优化布局。这正是当前国企改革的实质。

2026年,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2026—2029)全面启动。《关于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方案(2026—2029年)》明确指出,当前国有资本存在布局分散、创新动能不足、经营机制僵化等突出问题。改革的重点,正是通过专业化整合与战略性重组,解决资源分散、重复建设等问题。

2026年1至5月,A股市场发生224起央企并购重组事件。中国石化完成对中国航油的重组;中国神华以1335.98亿元收购国家能源集团12家核心企业股权。这些动作不是“卖国企”,而是让国有资本在关键领域更强、更精、更有效率。

历史不容辜负,但历史也不是静态的

“两千万烈士热血换来公有制”——这句话的分量,每一个中国人都应该尊重。但也应看到,公有制不等于僵化,改革不等于背叛。

社会主义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融合,本身就是一场前所未有的探索。正如有学者提出的,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完全可以且应当走向多元创新”。国企改革的根本方向不是改变所有制归属,而是让国有资产更好地服务于国家战略、服务于民生改善。

真正需要警惕的,不是改革本身,而是打着改革旗号化公为私的行为。2026年企业国有资产法的修订、国有经济布局的优化、国资监管的强化——所有这些举措,恰恰是为了守住那条底线:国有资产是全民的家底,不是谁想卖就能卖的。

“全盘私有化”的担忧可以理解,但它与今天的现实并不吻合。中国没有走上这条路,也不会走上这条路。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写在宪法里,落实在政策中,体现在不断完善的法治保障上。

两千万烈士的血,换来的不是一个僵化的制度,而是一个不断发展、不断完善、不断自我革新的制度。改革,恰恰是为了让这个制度更有生命力,让公有制经济更好地服务于国家和人民。

辜负历史的,从来不是改革本身,而是忘记初心、化公为私的那些人。而今天国家正在做的,正是用法律和制度,把这些人挡在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