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不堪炸街噪音刺死辅警,律师称若获谅解或可改判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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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不堪炸街噪音刺死辅警,律师称若获谅解或可改判死缓

现代快报讯(记者 顾元森)8月12日,“男子不堪炸街噪音刺死辅警被判死刑”话题引发热议。被告人王某一审被判死刑,已提出上诉,其家属表示愿意在获得谅解后将赔偿金额提升至60万元。对此,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春燕告诉现代快报记者,如果王某获得被害辅警家属谅解,二审法院会综合考虑该案情节,有可能改判死缓。

针对此案,胡春燕律师认为,一审法院判王某赔偿10万元,是因为根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有严格限制,核心在于直接物质损失。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不在此范围内。该案一审作出了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被害方家属不能再单独提起民事索赔请求。不过,如果王某家属提高了赔偿额,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那么二审法院会综合考虑该案的情节,有可能将一审法院的死刑判决改判为死缓

据报道,2025年5月,贵州贵阳发生一起因“炸街”噪音引发的命案。52岁男子王某长期受深夜摩托车轰鸣扰民困扰,睡眠质量极差,精神濒临崩溃。5月29日凌晨,他两次被摩托车噪音吵醒后,持刀下楼寻找“炸街”人员报复,将途经此处的19岁骑行辅警付某捅刺十余刀,致其当场身亡。庭审中王某及辩护人提出,付某改装摩托车产生110.9分贝超标噪音,对案件引发存在一定责任,希望从轻处理并争取被害方谅解。死者父母作为独子家属,提出包含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在内共计413万元的索赔诉求。

一审法院认为,王某作案手段残忍、后果严重,虽有坦白情节仍不足以从轻处理,最终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同时仅支持案件直接物质损失部分,酌情判决王某赔偿受害人家属10万元。王某不服一审判决已提出上诉,其家属表示愿意在获得谅解后将赔偿金额提升至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