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县局连续破获两起盗窃案件
两起案件手法虽然简单
却都因为受害人一时的疏忽大意
让作案人员轻易得手
抽屉里的营业款“过夜失踪” PART.01
8月7日清晨6点多,县城内一家店铺刚开门营业,店主准备给顾客找零,一拉开桌子的抽屉——傻了眼:昨晚放在里面的500多元零钱全没了。原来,前一晚打烊时,他忘了把抽屉里的现金收走。就这一夜功夫,钱就被人“顺”走了,店主随即报警求助。
接到报警后,县局南台派出所联合刑侦大队立即赶往现场开展工作,一边仔细勘查现场,一边向店主核实事发前后的细节。由于案发在夜间,沿街路人稀少,民警随即调阅了店铺周边的公共视频,逐帧回溯排查可疑人员。很快,一名男子的身影在监控画面中浮现。通过身份比对,民警锁定该男子正是王某:此人本就有盗窃前科,现处于监视居住期间。
到案后,王某对自己趁夜盗取店铺抽屉现金的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王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停车忘关窗,700元“不翼而飞” PART.02
8月7日16时许,一名车主将车辆停放在县城某停车场后便离开,等到晚上11点返回时,发现主副驾驶的车窗都大开,车门也没锁——他心里一紧,打开扶手箱,里面的700元现金果然不见了。
接警后,县局晋城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一边向车主确认车内物品情况,一边联合刑侦大队围绕停车场及周边路段展开视频追踪。从监控画面中可以清楚看到,一名男子路过车辆时察觉车窗未关,试探着拉了拉车门,发现没锁后便俯身进入车内翻找财物,整个作案过程不过短短几分钟。顺着该男子的行动轨迹一路追查,民警很快锁定其身份并将其依法传唤到案。
证据面前,何某对自己盗窃车内700元现金的事实供认不讳。民警在进一步深挖中发现,何某于7月23日晚,看到一辆停在路边开着双闪的车,发现车内无人,便随手拉开副驾车门,拿走了车内水杯架处放着的300元现金。
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何某作出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三千元的处罚。
警方提醒
两起案件,两名作案人员,暴露的是同一个漏洞:小偷能得手,往往是我们先给了“方便之门”。
店铺打烊:现金、手机等贵重物品务必带走,别留在临街桌面或未锁抽屉里。
停车离开:养成“回头看一眼”的习惯——关窗、锁门,车内不留钱包、首饰等显眼财物。
编辑:杨洁 审核:何屹 签发:向艳
该期推文系西充公安原创,转载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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