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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关于公开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规定(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健全我区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压实各方责任,有效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自治区公安厅牵头对原《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2009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54号公布,2016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12号修正)开展全面修订工作,起草形成《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1)。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建言献策,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官网留言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意见建议后请附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便于沟通反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26年9月12日
二、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2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邮政编码:530022(来信请注明“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修订意见”字样)。
三、电子邮箱:zdfzk@sina.com
四、联系电话:0771-5706529
附件: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起草说明.wps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202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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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廖旭峰 钟春
值班编辑:宾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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