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扬子晚报

近日,广受网友关注的“弟弟举报哥哥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有了最新进展。8月10日晚,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从弟弟唐向西(化名)处获悉,哥哥唐向东(化名)因“撤销学历证书决定”起诉湘潭大学的行政诉讼,将于8月18日在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开庭,届时唐向西将作为第三人出庭。

记者了解到,唐向东此前曾在社交媒体上公开发声“我从未冒名顶替,将继续依法维权,以事实和证据回应各方关注。”对于唐向东否认冒名顶替的说法,8月10日唐向西向记者回应称“他说的是假话”。

记者梳理发现,关于此案的细节,两人的表述存在冲突之处。年龄方面,唐向东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称两人是双胞胎,均出生于1983年,但唐向西称自己比唐向东小一岁。身份方面,唐向西在接受采访时告诉记者,哥哥原本叫潘涛而非唐向东,“我原本是姓潘的,出生后被送养改姓唐。他拿走我的录取通知书之后,用了我的名字唐向东,后来我改名叫唐向西”。对此,唐向东曾在其发布的社媒内容中出示了名为“潘涛”的档案截图,称自己和潘涛并非同一人,“档案显示‘潘涛’有生活轨迹,且和我完全不一致。‘潘涛’于2007年4月大中专毕业,而我同期在湘潭大学读研,‘潘涛’与我的户口变化轨迹也有冲突。”8月11日至12日,记者在社媒上给唐向东留言,希望跟他核实更多细节,截至发稿未得到回复。

据媒体此前报道,兄弟二人的矛盾源于一场买房纠纷。唐向东称,2012年自己因无北京户口,借唐向西的北京户口购买了一套交易总价285万元的北京房产,首付和月供由唐向东支付,后因唐向西未配合过户,唐向东提起诉讼。2017年12月,北京市西城区法院一审认定双方成立事实借名买房合同,判令唐向西配合完成房屋的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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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网上公开的民事判决书

一审判决送达后,唐向西不服,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向湘潭大学邮寄实名举报信,指控唐向东在2001年冒用其高考录取身份入学。2018年1月,双方曾达成和解,约定唐向东向唐向西支付360万元房屋补偿款,其中160万元于当日先行支付,剩余200万元出具书面欠条,承诺六个月内付清。协议达成后,唐向西撤回房产案上诉,并向湘潭大学承认举报内容不实。但2018年7月,唐向西称自己未收到200万元尾款,再次向湘潭大学举报,要求重启学籍追责流程。

2018年8月,湘潭大学下发正式文件,认定他人冒用唐向东身份来校就读的情况属实,作出撤销唐向东本科学历的行政决定,这一决定也导致后续其硕士、博士学历和依托博士后政策落户的北京户口被撤销。同年9月,唐向东针对上述决定向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经历一审、二审、再审,2025年8月,湖南省高院以“主要证据不足、违反法定程序”为由,撤销学校原决定以及一审、二审判决,责令学校重新作出决定。

2025年11月,湘潭大学作出《关于撤销唐向东本科学历证书的决定》,依旧以“冒名顶替入学”为由撤销唐向东本科学历。2026年4月,唐向东就这份新决定递交行政诉状,否认其冒名顶替入学。记者了解到,此案将于8月18日在岳塘区人民法院开庭。

见习记者 甘嘉颖

校对 潘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