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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到东西了!”2013年4月7日,河南驻马店一处工地上,挖掘机一铲子下去,刨出的不是黄泥,而是一股冲天恶臭。

工人们扒开一个印着“顶福”字样的编织袋,半截高度腐败的女性躯干,赫然出现在眼前。

法医勘验后给出关键信息:死者女性,35到45岁,右臂上刺着一个“松”字,大动脉被割断,死亡时间大概在2009年前后。

顺着“顶福”这两个字,警方一路摸到了天津一家早已停产数年的化肥厂。

老工人们回忆,当年厂里有个叫小丽的女工,胳膊上正好纹着个“松”字,跟一个叫“小宽”的男人以夫妻名义同居。

可到了2009年下半年,这两人就突然人间蒸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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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小宽,真名荆学宽,是个两进宫的盗窃惯犯。警方把他拎进审讯室,他先是百般抵赖,直到铁证如山才松了口。

关于松口的条件,他提了一个古怪的要求:必须要见到老婆和弟弟。

警察一查,发现他老婆居然暗中活动,向一个叫刘小红的女人索要5万块钱!

刘小红一归案,荆学宽那点遮羞布被彻底扯碎。

案中案的第三张多米诺骨牌,就这么被推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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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荆学宽当年,同时包养了小丽和刘小红两个情妇。

最离谱的是,这三个成年人,居然经常挤在一张床上睡觉。就连荆学宽的合法妻子知情后,也默默忍受,偶尔也加入这荒唐的“同床共枕”。

这种荒唐的“平衡”,注定无法持久。

两个情妇天天争风吃醋,刘小红眼巴巴盼着荆学宽给个名分;而小丽则捏着荆学宽盗窃销赃的犯罪证据,死死拿捏着他。

荆学宽夹在中间,终于动了杀心。

2009年9月14日夜里,荆学宽把小丽骗到偏僻处,早就守候在那里的刘小红扑了上去,两人合力切断了小丽的颈部动脉。

为了毁尸灭迹,他们残忍地将遗体肢解,分装进袋子和行李箱,抛尸荒野。

这一藏,就是整整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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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律师漫谈

这出畸恋惨剧,折射出的是人性中最幽暗的角落。

荆学宽为了摆脱纠缠,刘小红为了“独占”情人,两人结成了“命运共同体”,不惜用最残忍的手段剥夺他人生命。

他们的行为,构成了典型的共同故意杀人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明确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荆学宽作为犯意提起者和主要实施者,刘小红作为积极参与者,二人都将为自己的罪行付出沉重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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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上,刘小红极力辩护,声称每晚都做噩梦,害怕自己也成为刀下鬼,自己系受荆学宽胁迫,是从犯,请求从轻处罚。

刘小红即使是从犯,也不能掩盖她亲手参与杀人碎尸的犯罪事实。她对受害者的残害和对法律的无视,必须受到严惩。

感情里的问题,永远只能在法律和道德的框架内解决;一旦迈过那条红线,便再无回头路可走。

最终,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主犯荆学宽死刑,共犯刘小红有期徒刑十年。

那些企图通过违法犯罪,来“解决”感情纠纷的人,最终都会发现:

法律的制裁,远比感情的背叛,更加残酷无情。

(案例来源裁判文书网,有改编。文中人物系化名,图文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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