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和民法典里藏着不少容易被忽略的实用条款,99%的男性都没仔细了解过,真遇上事的时候,这些内容说不定能帮你避开很大的麻烦,少走不少弯路。
从小到大,我们身边一直有种很顽固的偏见,说性侵的受害者只能是女性,甚至还有人瞎开玩笑,说男的被女的强迫根本不算吃亏。
这种害人的错误想法,不知道坑了多少当初只能默默忍下来的受害者。
很多人都觉得,女性强迫男性发生关系不算犯罪,这其实大错特错。
今天我就把相关的法律条文掰开揉碎了讲清楚,全是能护住你人身权益、还能帮你避开几十万损失的干货。
先说说刑法里的底线规定:
咱们国家现行刑法里的强奸罪,保护对象确实明确限定为妇女和幼女,女性没法直接构成强奸罪的实行犯。
但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出台之后,第237条的强制猥亵罪,保护对象直接从原来的“妇女”改成了“他人”。
就这两个字的改动,直接把14周岁以上男性的性自主权,完完全全纳入了刑法的保护范围。
也就是说,只要是违背男性本人意愿,不管是用肢体强制、胁迫恐吓、灌酒下药,还是利用职权压制让你不敢反抗,只要强行发生性关系或者实施性接触,一律按强制猥亵罪定罪,量刑一点都不轻。
普通情节直接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要是多人共同实施、在公共场所当众侵害、多次作案,或者把受害者弄成身体伤残、精神失常这类恶劣情节,直接判5年以上有期徒刑。
要是施暴过程中造成男性轻伤或者重伤,还会同时构成人身伤害类相关刑事犯罪,数罪并罚,服刑时间只会更长。
如果受害的是14周岁以下男童,女性实施性侵害直接定猥亵儿童罪,从重处罚,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
别以为双方是情侣、甚至是夫妻关系就能例外,只要违背意愿强行发生关系,照样构成犯罪。
哪怕你当时醉酒、被药物迷晕、或者被恐吓的完全没能力反抗,就算全程没有肢体挣扎,依旧属于被侵害。
比施暴者坐牢更坑人的,是绝大多数人想都想不到的民事层面的大坑。
哪怕你最后在刑事程序里明明白白被认定为受害者,只要女方事后偷偷把孩子生下来,亲子鉴定一证明你是生物学父亲,按法律规定你就必须支付抚养费。
民法典第1071条写得清清楚楚,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
抚养费一般按月收入的20%到30%来定,一直要付到孩子满18岁为止。
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这个孩子未来还是你的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能合法继承你的财产。
这个抚养义务的判定核心就是血缘关系,不会因为当初发生关系时你并非自愿就直接免除,不少别有用心的人就盯着这个漏洞,靠极端手段生下孩子索要抚养费甚至争夺遗产。
但你也别慌,法律绝对不会让受害的男方平白无故吃这个哑巴亏。
真遇上这种事,第一时间千万别忍,立刻报警。
报警之后千万别洗澡、别清洗身上的衣物,马上去医院做检查,把内裤、沾了痕迹的衣物全部保留好,体液、伤痕、现场录音、监控录像、药物检测报告、所有相关的医疗记录全部存好,这些都是定案的关键铁证。
只要你手里有实打实的性侵相关刑事判决书,证明当初你是被强迫的,法院在判定抚养费时,会充分考虑女方的重大过错,直接酌情调低金额。
你甚至还可以反过来起诉对方,索要精神损害赔偿和相关的医疗损失,两边的钱可以直接抵扣。
如果女方中途选择终止妊娠,你一分钱相关医药费都不需要支付,反过来还能起诉对方索要赔偿。
要是对方拿孩子当筹码要挟你支付巨额封口费,还会涉嫌敲诈勒索罪,量刑比强制猥亵罪更重。
真遇上这种糟心事,别觉得丢人不敢声张,第一时间用法律手段固定证据,才是保护自身权益、减少后续一辈子纠纷最直接的办法。
之前网上总有人调侃男性被女性侵害是“占便宜”,看完这些实打实的法律后果,你还会觉得这是好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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