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看到一篇新闻,是广东东莞公办学校一则招聘,看完心里颇有感触。
招153个人,要本科文凭、要有教师资格证,实实在在去公办学校教语文、数学、英语、物理这些主科,上课带班,承担正常教学任务,年薪写着10万以上。可岗位名字,不叫老师,叫课时服务人员。
合同不和学校签,而是跟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再派到公办学校上课。
这件事一下子冲上热搜。不少家里有孩子上学的家长,包括我身边不少中老年朋友,孩子正在读中小学,看到这个消息,心里都犯嘀咕。
我亲戚家孩子,正好在读公办初中。亲戚跟我说:同样站讲台讲课,怎么就不叫教师了?孩子交给这样的老师,到底靠谱不靠谱?
教育局解释,这是学校向企业购买教育服务,用来替代过去的临聘代课老师。可负责签合同的第三方公司面对媒体提问,很多关键问题直接说“不清楚”,回避回答。
岗位名称一会儿叫“课时服务人员”,一会儿又改成“课时服务教师”,来回变动。这种含糊不清的操作,让家长心里更加没底。
今天咱们就用大白话聊一聊,这件事不只是改个岗位名字那么简单。家长们的担心,到底来自哪里?这种用工模式有哪些好处,又藏着哪些现实隐患?咱们不偏激、不造谣,客观把利弊讲明白。
一、先搞懂:什么是“课时服务人员”
很多中老年朋友,可能不太懂这套用工模式,我给大家通俗捋一遍。
1. 招聘由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发布,不是公办学校直接招人;
2. 人员和劳务公司签劳动合同,派驻到公办中小学,承担正常学科教学,早读晚自习也要参与;
3. 有教师资格证,上讲台教课,干过去代课老师的活,但是岗位名称改成“课时服务人员”;
4. 学校出钱向企业购买教学服务,学校管上课管理,发工资交社保却是第三方公司。
简单说,就是教育领域的劳务派遣模式。这种模式在工厂、企业里面很常见,但是放到公办义务教育校园里面,就引发很大争议。
其实购买教育服务并不是新鲜事物。早在2016年,深圳就出台过相关政策,并且划下一条硬性红线:购买服务,只能用来填补在编教师产假、病假这类临时空缺;学校常规日常教学,不允许向外购买。
而东莞这次招聘,是直接用来承担日常常规教学,没有设置这条限制。把“教师”改成“服务人员”,这个文字改动,很多网友认为,是在切割教师的专业身份。一旦身份变模糊,教师对应的待遇、保障、职业责任,就有打折扣的风险。
二、家长心里的几重顾虑,不是无端的焦虑
很多人说,年薪十万待遇看着不错,有教师资格证,上课教书不就行了,家长为什么还要担心?
我总结了现实当中三个实实在在的矛盾点,也是大家争论的核心。
第一,签合同的不管教学,管教学的不签合同,容易出现责任真空
老师归第三方公司签合同,日常上课、管学生、班级管理归公办学校。两个主体分开,权责就容易割裂。
万一课堂上发生教学事故,学生出现问题,到底该追究学校,还是第三方劳务公司?
如果老师出现欠薪、工伤、劳动纠纷,老师该去找谁维权?是学校,还是劳务公司?
现实当中不少外包案例告诉我们:外包不等于一包了之。就算使用购买服务,学校和教育局,必须把师资考核、师德师风、教研培训牢牢抓在手里,不能全部甩给市场化企业。如果监管跟不上,就容易出现“两边都管,两边都不管”的局面。家长最怕的,就是出了事互相推诿。
第二,教学按课时计价,育人这件事容易被简单量化
教育,绝对不是只靠课堂45分钟讲课。
我们那一代读书,老师除了上课,还要备课磨课、批改作业、找学生谈心、做心理疏导、跟家长沟通,放学后还要盯学生成长。大量看不见的隐性工作,才是教书育人的核心。
如果把教学简化成“课时服务”,按上课的课时算钱,就有点像计件干活。时间久了,部分从业者就容易只盯着上完课,备课、谈心、学生关怀这些不计课时的工作,就容易被敷衍。
同时岗位属于外包聘用,合同到期能不能续聘是未知数。老师缺少稳定的职业归属感。一个心里没有安全感的老师,很难长期静下心深耕教育。家长就会担心:孩子几年的成长,能不能托付给流动性很强的岗位。
第三,待遇写得好看,同工同酬能不能落地要打问号
招聘公告写综合年薪10万以上,看着待遇可观。
可是公告没有写清楚,这个年薪包不包含五险一金;早晚自习补贴标准是什么;寒暑假工资如何发放;合同到期续聘条件是什么,很多关键权益写的很模糊,最终一切以劳动合同为准。
编制紧张、师资缺口客观存在,外包可以作为应急补充手段。但是不能借着外包的名义,降低岗位标准,稀释劳动者合法权益。同样干一样的教学工作,能不能真正做到同工同酬,是评判这种模式合不合理最重要的标尺。
三、客观看待:这种模式,也有现实的客观原因
我们不能一味全盘否定这种灵活用工。
现在很多公办学校,编制名额紧张,生源波动大,财政也有现实约束。很多学校确实存在师资缺口。传统的在编教师招聘流程长,名额有限。
购买教育服务,可以快速补充师资,解决学校人手不够的难题。岗位也要求教师资格证,设置学历门槛,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上岗。
灵活用工是大势所趋,但是形式可以灵活,底线不能灵活。有三条底线,无论如何不能外包出去。
第一,劳动者合法权益底线。就算是外包岗位,薪酬、社保、休假、劳动维权的权利,必须完整保障,不能身份外包,待遇也跟着缩水。
第二,教师专业身份底线。只要站上讲台从事学科教学,师德考核、教师资格、教研培训的标准,不能降低。不能改叫“服务人员”,就放宽准入门槛。
第三,学校育人主体责任底线。教学业务可以向外购买,但是学校不能把教育管理、学生教育的主体责任一并推给第三方企业。学校依旧要对课堂、对学生负主要责任。
大家纠结岗位叫“教师”还是“服务人员”只是表面。真正该盯紧的,是不能借着师资外包,放松教学监管,推卸教书育人的责任。
四、给普通家长的几点实在建议
第一,不用一棍子打死外包岗位,重点看学校的监管是否到位。
不管是在编教师,还是购买服务的人员,关键看学校有没有严格把关师德、教学考核、日常教研。再好的制度,监管缺位都会出问题。
第二,遇到学校外包师资,多留意几件关键事情。
老师是否具备正规教师资格证;学校是不是统一管理教学教研;师德考核、日常管理是否由学校主导。不要只看岗位叫什么名字。
第三,如果发现教学管理混乱、师德方面的问题,家长可以向学校、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如实反馈。公办学校要承担主体责任,有渠道可以反映诉求。
第四,理性看待教育用工改革。编制紧张是客观现状,灵活用工会越来越多。我们可以接受应急补充,但是不能把临时外包,变成公办学校教学的主流模式。
家长的焦虑,本质不是一个岗位名称。而是害怕公办教育慢慢走向商业化、劳务化。
教书育人,是一份良心活。它不是简单的买服务、买课时。孩子的成长,需要稳定、有归属感的教育者长期陪伴。
灵活用工可以解燃眉之急,但不能成为甩责任、降标准的借口。无论用工形式怎么变,育人的底线不能丢,老师该有的专业地位,劳动者该有的权益,都不能打折扣。
那么想问一问各位朋友:如果你的孩子班上,有这种课时服务人员上课,你会担心吗?你觉得公办学校常规教学,适不适合大规模外包?欢迎评论区理性留言,一起交流探讨。
温馨提醒:本文为评论解读,各地教育政策以官方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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