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交通秩序整治,有效预防和减少涉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全力提升驾乘人员头盔佩戴率商丘交警对骑行电动车违法行为进行曝光,请广大电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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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曹某明

身份证号:412322XXXX1004061X

地址:归德路与南京路交叉口

时间:2026-07-25 05:5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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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崔某伟

身份证号:411402XXXX02267657

地址:神火大道与长江路交叉口

时间:2026-07-25 10: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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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户某振

身份证号:411402XXXX04160558

地址:神火大道与长江路交叉口

时间:2026-07-25 07: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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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苗某涛

身份证号:411403XXXX03035459

地址:平原路与文化路交叉口

时间:2026-07-25 13:4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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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张某鹏

身份证号:412722XXXX11273013

地址:平原路与文化路交叉口

时间:2026-07-25 13: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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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赵某国

身份证号:412301XXXX010180512

地址:平原路与文化路交叉口

时间:2026-07-25 14:2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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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李某峰

身份证号:412323XXXX08204036

地址:神火大道与长江路交叉口

时间:2026-07-25 11:3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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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刘某峰

身份证号:410423XXXX09156619

地址:归德路与南京路交叉口

时间:2026-07-25 08:45:43

商丘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在此提醒广大群众:电动车上路行驶前要按规定依法登记、悬挂号牌,上路行驶时要戴好安全头盔,严禁闯红灯、逆行、随意变道、随意乱停乱放、违法载人、浏览电子设备和以手持方式接听电话。为了您和其他人的安全,请守法文明出行。

意外难以预测,但事故伤害却可以减少交警的每一次提醒都是希望你能时刻保持警惕,把安全放在首位对自己负责也让家人少一份牵挂。

来源:商丘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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