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中坚科技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相关合作事项按照约定开展
中国基金报记者 闻言
8月12日晚间,中坚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人员于当日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中坚科技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调查完毕,监管拟对中坚科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
8月13日,中坚科技股价高开后震荡下跌,截至发稿跌幅超1%,最新市值超140亿元。
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2024年11月15日,中坚科技派员出席“前海·宝安AI向未来——人工智能应用创新成果发布会”“华为(深圳)全球具身智能产业创新中心企业合作备忘录签约仪式”。
2025年2月19日,中坚科技在深交所互动易等信息披露平台《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中披露:“2024年11月15日,中坚科技出席华为(深圳)全球具身智能产业创新中心企业合作备忘录签约仪式,并签署企业合作备忘录。”
2025年4月24日,中坚科技在2024年年报“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三)智能机器人板块的拓展”中披露:“2024年11月,公司与华为(深圳)全球具身智能产业创新中心签署企业合作备忘录。”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经查,截至2025年4月24日,中坚科技未对上述企业合作备忘录(文件名为《合作意向协议》)用印,导致备忘录未完成签署。公司披露的前述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
浙江证监局认为,中坚科技披露的前述信息系虚假记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的违法行为。
相关合作事项已按照约定推进
中坚科技公告称,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告显示,目前,中坚科技的生产经营情况正常。相关文件未用印,不影响相关合作事项的开展和推进,对中坚科技财务报表也未构成影响。
2026年第一季度,中坚科技的研发费用达5518万元,同比增长291.23%。公司旗下四足机器人、智能割草机器人等产品已实现小批量订单,商业化路径初步打通。
中坚科技在机器人的市场化推进方面动作频频。2026年以来,中坚科技的智能割草机器人UNICUT H1及GOALKER产品阵列亮相美国CES展,桦之坚携概念人形机器人ZERO亮相WAIC,完成全球首秀。
同时,中坚科技拟与行业领先终端设备商推进四足机器人应用开发;拟与浙江大学共建机器人具身智能联合研发中心,聚焦运动控制、自主导航等课题。
中坚科技发展机器人业务正在迎来业绩兑现。业绩预告显示,中坚科技预计其2026年上半年的营业收入为6.5亿元至7.2亿元,同比增长29.33%至43.26%,主要受益于园林机械主业收入表现稳健,为战略升级提供基本盘。
2026年上半年,中坚科技扩充具身智能研发团队,并将资源投向机器人零部件及整机的基础研究、前沿技术探索与产品迭代升级,加大了对具身智能相关领域的研发投入。
中坚科技公告称,公司的相关投入在稳固现有业务优势的基础上,为培育中长期核心竞争力、构筑未来发展新动能打下了必要基础。
目前,中坚科技正在申报港股IPO,拟募资用于四足机器人及配件的产业化能力建设,以及智能割草机器人的升级和进一步研发。
编辑:黄梅
校对:纪元
制作:鹿米
审核:许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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