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2026年8月7日,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处(MFDS)发布《食品等的标示·广告相关法律施行规则》部分修订草案,面向公众征求意见至2026年9月17日。本次修订是依据2026年5月26日国会通过的《食品等的标示、广告相关法律》修改单(法律第21707号)制定,旨在将AI生成内容相关的新型不恰当广告行为落实为具体行政处罚标准,并同步扩大过敏原的标示范围。……(世界食品网-www.shijieshipin.com)
2026年8月7日,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处(MFDS)发布《食品等的标示·广告相关法律施行规则》部分修订草案,面向公众征求意见至2026年9月17日。本次修订是依据2026年5月26日国会通过的《食品等的标示、广告相关法律》修改单(法律第21707号)制定,旨在将AI生成内容相关的新型不恰当广告行为落实为具体行政处罚标准,并同步扩大过敏原的标示范围。
一、AI生成虚拟专家广告首次入罚,与真人违规同标
近年来,利用AI技术生成高度拟真的虚拟医生、教授等专家形象进行食品广告宣传的现象日益增多。韩国食药部曾曝光一起典型案例:某企业利用AI生成的“整形外科医生”在YouTube视频中推荐抗衰老食品,将普通食品夸大宣传为具有功效的产品,累计销售额高达81亿韩元。针对此类行为,该修订草案首次将AI生成的虚拟专家广告明确纳入行政处罚体系。
根据草案新增条款,若经营者利用AI系统生成难以与实际情况区分的虚拟音像、图像或影像进行广告,且该广告可能会使消费者误认为医生、药师、大学教授等相关领域专家对产品进行了保证、推荐或使用,即构成违规。但若仅表明相关专家直接参与产品研发的事实,则不属违规之列。
草案对此类行为设置了阶梯式处罚:首次违规营业停业15日,第二次1个月,第三次2个月,与真人实施的同类违规广告处罚标准完全一致,体现了立法者“技术手段不影响违法实质认定”的执法公平原则。
二、明确“韩方”“特殊制法”等模糊表述相关处罚标准
草案还细化了实践中长期存在的模糊宣传用语相关处罚标准。利用“韩方”“特殊制法”“订单爆满”“团体推荐”等或类似表述进行广告的行为,将根据违规次数分别处以1至3个月不等的产品停产或营业停业处分,填补了此前标准不够清晰的监管空白。
三、扩大过敏原强制标示范围
在消费者安全保护方面,草案综合考虑过敏性疾病发病率、重症程度及与国际接轨等因素,将“芝麻”“紫苏”“杏仁”“腰果”四种原料新增为强制标示过敏原。
四、企业应对建议
此次修订体现了韩国监管层对技术滥用风险的高度警惕以及对消费者知情权的持续强化。食品伙伴网建议输韩企业密切跟踪该草案的立法进展,提前对标新规要求开展合规自查,重点排查广告内容中可能涉及AI生成专家形象或违规表述的风险点,同时加快过敏原标签的更新准备工作,避免触及违规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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