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识一位干了快二十年婚姻案的律师,去年年底我俩吃饭,他喝了口茶说了句话,让我到现在都记得清楚:

“十年前我做离婚案,当事人进门先哭。现在当事人进门先问两件事:第一,我能不能让他净身出户;第二,我能不能告他重婚。你听听,现在的人连伤心都顾不上,先想着怎么止损。”

我问他那现在出轨的案子是变多了还是变少了。他没直接回答,反手给我看了手机里存的立案号,今年光他一个人经手的涉及出轨的离婚案,就比五年前翻了一倍还多。

我说那是人心变坏了呗。

他摇摇头:“不是人心变坏,是犯错成本太低,把人惯坏了。”

这句话我琢磨了挺久。今天想跟您好好聊聊这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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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先别急着骂“渣男渣女”,咱算笔账

咱们先把情绪放下,说个冷冰冰的事:人做任何事,都会在心里过一笔账。这笔账不是写在纸上,是潜意识的——我这么做,能落着什么好处?我又得付出什么代价?划算就干,不划算就不干。

婚姻里出轨这事,也一样。

咱们把“账本”翻开看看,现在一个人要是出轨了,他要付出的代价是什么?

先说法律。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了离婚损害赔偿,一共五种情形: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还有其他重大过错。

听着挺全是吧?但您仔细看,这里头有个坎——重婚,得构成刑事犯罪,得两边都领了证,或者以夫妻名义长期公开同居,这个取证难度,普通人根本够不着。与他人同居,法律上也要求“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不是您拍两张他跟别人吃饭的照片就能认定的。

那普通人出轨是什么状态?大多数是那种“不稳定、不持续、偷偷摸摸”的婚外情。这种在法律上叫什么?叫“一般出轨”,也就是通奸。对不起,这种情形不在法定损害赔偿范围里。

所以现实特别扎心:您拿着证据去法院,法官能认他出轨这个事实,但在财产分割上,出轨方并不会因此被少分很多。法律规定的是“照顾无过错方”,但照顾多少,法官有自由裁量权,有的案子照顾了,有的案子实际上看不出多大区别。

也就是说,在法律这套账本上,一个人出轨,他真正要付的代价,可能就只是被骂两句、在熟人圈子里丢点脸、少拿几万块钱的赔偿。您说这个成本高吗?

再说钱。咱们都知道,现在离婚分财产,原则是“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您可能听说过“净身出户”这个词,电视剧里天天演,但那玩意儿不是法律术语,是夫妻双方自愿协商的结果。他不愿意,法院判不了。

我给您说个真事。有个当事人,老公跟外面的女人好了三年,给人家买包买首饰转账,加起来小二十万。她气不过,想把这些钱要回来。律师帮她整理了转账记录,去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赠与无效。

法官最后怎么判的?判决把钱要回来了。理由是老公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行为无效。这个案子算好的,因为转账记录都在。但更多案子呢?他请人吃饭、开房的现金,旅游的钱,你怎么追?根本追不回来。

这还不算狠的。我那个律师朋友说,现在不少出轨的人精得很,提前几年就开始转移财产。今天给父母转五万,明天“借”给朋友十万,后天拿笔钱去炒股亏了。等到您发现他出轨,要离婚的时候,账面上干干净净,能分的钱少了一大半。您说这个成本高吗?

再说社会评价。以前出轨是啥概念?单位知道了要写检查,街道居委会的大妈会来调解,亲朋好友能念叨你一辈子,孩子在学校都抬不起头。现在呢?身边的例子比比皆是,大家听说了顶多一句“哦,他呀,就那样”。离婚率年年走高,二婚三婚都不稀奇,谁还拿这个当什么了不得的事。

我这不是美化出轨,我是说一个现实:道德、舆论这些软性惩罚,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失灵。过去靠“丢人”两个字就能拦住的人,现在拦不住了。

所以律师那句话,翻译过来就是:现在出轨这门“生意”,收益是新鲜感、刺激感、情感的补充,成本是可能被骂几句、可能少分点钱、可能丢点面子。您说说,这么低的成本,能拦得住谁?

二、以前的人不想出轨吗?不是,是代价太大

说到这可能有朋友不服气:你这话说的,以前的人就都是圣人?以前就没有出轨的?

当然有。任何时候都有。但咱们得承认一个现实:以前的人出轨,得掂量的东西太多了。

我奶奶那个年代,两口子闹离婚,先找单位领导,再找居委会,组织调解完还不算,还要开家庭会议。谁先提的离婚,谁就是“闹事”的,评先进、分房子、孩子上学、入党提干,全受牵连。

那时候的出轨,不只是两个人的事,是整个社会系统对你的一次“联合惩戒”。你出个轨,等于把自己的人生全搭进去了。工作可能保不住,户口可能迁不走,孩子可能一辈子记恨你。这个成本,说实话,一般人真承受不起。

现在呢?婚姻从“两个家庭甚至两个单位的结合”,变成了“两个人自己的事”。这本来是进步,社会更尊重个人选择了。但硬币有另一面:当婚姻成了纯粹的私事,外部的约束力也就慢慢消失了。

单位不管了,居委会不问了,邻居不念叨了,亲戚也看开了。一个人出轨,他需要面对的唯一压力,可能就来自配偶一个人的愤怒。而这个愤怒,在离婚之后,也慢慢淡了。

我不是说我们要退回过去那种“组织管一切”的时代,那也不对。但咱们得清醒:当外部约束一个个退场,如果内部约束——也就是婚姻双方自己设置的规则——没有补上来,那犯错的人可不就放飞自我了吗?

三、很多人结婚那天,根本没想明白婚姻是啥

说到内部约束,我其实更想说说咱们普通人。

我那个律师朋友跟我说,他发现一个规律:来离婚的人,绝大多数结婚的时候,都没想明白自己签的到底是什么。

他们以为结婚是“爱情修成正果”,是“两个人形影不离”,是“他承诺永远对我好”。带着这种期望进入婚姻的人,一旦遇到现实的鸡毛蒜皮,心理落差会非常大。

他给我打了个比方,我觉得特别到位:“婚姻在法律上就是一份合同,合同的核心内容是财产共同所有、债务共同承担、互相扶助、忠诚。但绝大多数人签这份合同的时候,只看了一眼封面上的‘Love’字样,正文一个字没看。”

这话听着凉薄,但它是真的。

您想想,哪对新人结婚的时候,认认真真聊过这些问题:咱们家的钱怎么管?大额支出谁说了算?如果有一天咱们感情淡了怎么办?如果一方出轨,财产怎么分?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定?

不聊。谁聊谁扫兴,谁提婚前协议谁就是“算计”,就是“还没结婚就想着离婚”。

结果就是,等到真出了事,两眼一抹黑:不知道对方把钱放哪了,不知道对方名下有几套房,不知道他背了多少债。这时候再想起来找律师,律师也只能叹气。

所以我说,咱们普通人最容易犯的一个错,就是把婚姻当成一个“感情的保险箱”,以为只要感情在,什么都不用管。可婚姻它明明是两个人的合伙开公司啊——感情是启动资金,但公司运营,不能只靠感情。

四、把成本提上去,不是要防着谁,是给自己留底牌

说到这,咱们回到那个核心问题:既然出轨成本低,那怎么把成本提上去?

有人可能马上想到:那还不简单,严打!逮着一个判一个,判他个倾家荡产!

但咱们冷静想想,这条路走不通。法律不能靠严刑峻法来维持婚姻,民法典的立法精神也明确是“离婚自由”,你不能说因为一方出轨,就剥夺他离婚的权利,那反而制造出更多问题。而且实践里,出轨的认定标准非常苛刻,同居、重婚这类严重情形取证极难,绝大多数“一般出轨”根本够不上严惩的门槛。

所以咱们说的“提高成本”,不是指望法律替你出这口气,而是你自己,得在婚姻里把规则立起来。

第一,婚前把财产的事聊明白。彩礼嫁妆怎么算,婚前各有的房子车子归谁,婚后的收入怎么安排。别觉得聊钱伤感情,恰恰相反,聊清楚了,感情才伤不着。现在民法典也规定了,一方的婚前财产,永远是个人财产,这一点法律是明确的。您婚前有一套房子,婚后买了第二套,那第二套就是共同财产,跟您出不出轨没关系。规则定在前面,省得事后再撕。

第二,婚内财产协议不是洪水猛兽。很多人觉得婚后签财产协议就是互相提防,太不体面。但您反过来想,两个人能心平气和地坐下来,把“如果一方做了对不起家庭的事,财产上他要付出什么代价”写清楚,这恰恰说明你们是认真过日子的人。真到有那一天,协议拿出来,他该让利让利,该走人走人,少多少扯皮的事。现在很多年轻夫妻已经这么做了,我觉得这是好事,说明大家把婚姻当回事了。

第三,也是最实用的,得有点证据意识。我不是教您天天防贼一样防着老公,而是说,作为婚姻的经营者,您至少得知道家里的钱去哪了。对方的银行卡号、账户余额、理财信息、公司股权,平时有机会就了解一下。真有事发生,这些信息就是您争取权益的本钱。多少当事人来咨询,连对方月薪多少都说不清楚,律师再有本事也使不上劲。

第四,真要走到那一步,别冲动,带着证据去见律师。我一再强调:别去对方单位闹,别在网上挂人,别动手,这些行为不但拿不到好处,反而可能让你在诉讼里处在被动位置。冷静取证,合法维权,该争的争,争不到的就止损。婚姻已经没了,别再把自己搭进去。

五、律师不会告诉你的那些大实话

文章最后,我想把那位律师朋友酒后说的几段话,原原本本转述给各位。我觉得这是全文最值钱的部分。

他说:“很多当事人问我,王律师,你说他到底还爱不爱我?我跟她们说,别问爱不爱,他跟你分摊房贷、一起养孩子、生病了在医院陪床,这就是爱。他嘴上说爱你,但钱不给你看、行踪不跟你说、家里事全甩给你,那不叫爱,那叫哄。婚姻里的爱,是可以被看见、被丈量的,看得见的才算数。”

他说:“我做了二十年婚姻律师,最深的体会是——婚姻不是靠感情维系的,是靠规则维系的。感情好,规则是摆设,一辈子用不上;感情不好,规则就是你最后的体面。没有规则的人,感情一散,就什么都没了,连散伙都散不体面。”

他还说:“我不劝人离婚,也不劝人死守。我劝的是,你在婚姻里别做那个毫无准备的人。”

我把这些话转述给各位,是想说,婚姻这艘船在风浪里走,您不能既不看天气预报,也不备救生衣,然后指望全凭运气到对岸。人心确实难测,但规则是可以先立的。把自己的底线放在明面上,把家里的账目搞清楚,把法律能给你的保障用起来——这不是把伴侣当敌人,恰恰是给婚姻上了一份底气。

咱们这一代人,真的要学会一件事:把感情过成日子,把日子过明白。冲动结婚、稀里糊涂过日子、撕破脸时全凭意气,这三个坑,踩一个都够呛,踩齐了,那真是神仙难救。

守住初心很好,但守住底线更重要。真心可以交付,但底牌也要留在自己手里。这跟相不相信爱情没关系,这叫成年人对自己的人生负责。

最后说一句我特别认同的话:好的婚姻,是两个人合伙开公司,你出感情,我出规则,一起经营,共担风险。感情是浪漫的,规则是务实的,缺一样,这公司都开不长。

六、写在最后

今天聊这个话题,不是要吓唬谁,更不是教人算计伴侣。只是咱们必须面对一个现实:婚内出轨变多,不是一句“人心不古”就能解释的。它背后有法律的边界、成本的低洼、观念的转变,还有我们每个普通人对婚姻的认知差距。

认清楚这些,不是为了对婚姻失望,恰恰是为了在看清全貌之后,还能好好经营一段有底气的婚姻。

愿每位认真过日子的人,都被生活温柔以待;也愿每个走进婚姻的人,都带着清醒和爱的底气。

各位朋友,您怎么看待“出轨成本低”这个说法?

您觉得,把出轨的代价提上去,是靠法律更管用,还是靠婚前把规则定清楚更管用?欢迎在评论区聊聊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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