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

池州学院党委宣传部

发布严正声明

详情如下

近期,网络上出现部分自媒体账号及网络群组擅自以“池州学院”名义或使用池州学院校徽、标识等运营校园表白墙、QQ群组、微信群或校园集市群等。该类平台或账号未获学校授权,擅自使用学校名称及标识,存在广告营销、虚假宣传、信息失实、隐私泄露、诈骗引流等各类安全风险。为保障广大师生、新生及家长合法权益,维护学校良好声誉,特声明如下:

一、学校设有官方网站和官方新媒体平台用于发布权威信息。官方信息发布渠道包括:池州学院官方网站(https://www.czu.edu.cn)、池州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czu.edu.cn),池州学院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池州学院)、微博(池州学院)、抖音号(池州学院)、小红书号(池州学院)等官方认证平台。学校所有正式通知、公告、招生资讯及校园相关权威信息,均通过上述官方渠道发布,其他非官方渠道信息均不具备官方效力。

二、学校未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开设关联学校及二级学院的“表白墙”“校园墙”“校园集市”“万能墙”“微校园”“百事通”“互助群”“二手群”“考研资料群”“新生咨询群”等自媒体账号及网络社群,其运营管理行为与学校无任何关联。请广大师生、新生及家长提高安全警惕,仔细甄别网络信息,不随意关注、添加此类非官方账号及社群,不参与其组织的各类活动,谨防个人信息泄露、虚假营销、电信诈骗及财产损失。

三、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学校正式授权,严禁使用“池州学院”“池院”“CZXY”等指向性文字及我校校徽、校园景观、专属视觉标识,在微信、微博、抖音、快手、小红书、QQ空间等网络平台注册账号、发布涉校信息或从事商业营销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法律法规,未获得学校授权而使用学校名称、标识、校名元素开展运营的网络账号、社群及主体,应当立即停止运营、解散相关群组、删除全部涉校侵权内容。对于拒不整改、持续侵权的单位或个人,学校将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百度贴吧、微博超话、知乎话题、小红书社区等网络涉校讨论专区,均为第三方用户自发互动平台,非学校官方运营,不代表学校立场。请广大师生、校友及社会网友依法依规、理性文明发言,不轻信、不造谣、不传播未经证实的校园信息,自觉抵制不实言论、负面舆情及有害信息,共同维护清朗正向的校园网络舆论环境。因网络侵权、造谣传谣行为引发的一切纠纷与不良后果,相关责任由主体自行承担,学校将依法依规追责到底。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维护学校良好形象、守护师生信息与财产安全,是全体池院人的共同责任。学校呼吁广大网民文明上网、依法用网、理性辨网,自觉尊重学校合法权益,共同抵制侵权、虚假、诈骗类网络内容,携手营造清朗、安全、有序的校园网络环境。请全体师生及家长持续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妥善保护个人隐私与财产安全,凡涉及招生咨询、入学须知、校园通知、奖助政策、宿舍安排等重要事宜,一律以学校官方平台及辅导员通知为准。

特此声明。

池州学院党委宣传部

2026年8月12日